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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当日9:15-15:00 [1]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1]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6日,登记在册的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及其代理人有权参会 [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律师及法规要求列席人员需出席会议 [2] 会议审议议案 - 主要议案包括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制度等7项非累积投票提案 [2][7] - 提案1.00(调整董事会人数及章程修订)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 - 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3] 会议登记流程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登记 [3]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6:00,现场会议需提前一小时办理签到 [3]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4][5]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6] 其他事项 - 会议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公司八楼会议室,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512-65997405及邮箱zhenquan@ppm-sz.cn [4] - 备查文件含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参会登记表模板 [4][5][7][8]
宝丽迪: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董事会成员变动 - 公司提名袁晓锋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公司拟增补1名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付洋担任该职位,需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 增补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数量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董事候选人背景 - 袁晓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2,694股 [3][4] - 付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办公室主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 - 两位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无违法违规记录及关联关系问题 [4][5] 公司治理调整 - 董事会结构调整涉及《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 职工代表董事的增设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要求 [1] - 调整后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占比将超过总人数的1/2 [2]
宝丽迪: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公司公告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 - 公告内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披露信息旨在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1] - 公司未提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
宝丽迪: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显示,公司无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相关科目均为空值 [2]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公司与子公司宝丽迪(宿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406.54万元的应收账款往来,性质为销售产品形成的经营性往来 [2] - 公司与子公司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2.42万元的应收账款往来,性质为销售产品形成的经营性往来 [2] - 公司与子公司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存在744.94万元的应收账款往来,性质为销售产品形成的经营性往来 [2] - 公司与子公司宝丽迪(土耳其)有限公司存在两笔资金往来:一笔为应收账款,期初余额899.03万元,本期发生213.22万元,偿还107.62万元,期末余额1,004.63万元;另一笔为其他应收款,本期发生680.07万元,期末余额680.07万元,性质为暂借款 [2] -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为2,047.19万元,累计偿还1,261.52万元,期末余额1,684.70万元 [2] 报表编制信息 - 该汇总表编制单位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为万元 [2] - 报表已于2025年8月12日获董事会批准 [2]
宝丽迪: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董事会调整与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旨在提高决策效率和优化治理结构 [1] - 公司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同时取消监事会设置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2]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法定代表人条款变更,新增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责任追偿规定 [3][4]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修订后公司章程明确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0] - 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标准调整,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要求其维护公司独立性并禁止资金占用等行为 [43][44]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允许符合规定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34] - 明确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包括未达到法定表决权数等 [37] - 股东代表诉讼主体调整为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 [38] 交易与财务资助规范 - 重大交易标准明确为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超过50%且绝对金额达标 [48]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调整为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计 [49] - 财务资助审批要求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 [50]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通知期限调整为年度会议20日前、临时会议15日前公告 [63] - 明确网络投票时间窗口,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64]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但公司不得提高该比例 [62]
宝丽迪: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908,670.20元,扣除发行费用75,851,329.80元后,资金于2020年10月29日全部到位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6,232,701.87元,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净额为776,107.80元 [1] - 募投项目累计支出390,446,294.04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流100,000,000.00元,超募资金现金管理279,000,000.00元 [1]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4,093,449.86元,其他专户已注销 [1] - 公司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资金使用严格遵照协议执行,未发现重大问题 [1] -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建研发及生产色母项目”“高品质原液着色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均已结项,结余资金转入普通账户 [1][2]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84,601,627.02元,涉及项目总投资47,027.85万元 [2] -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永久补流100,000,000.00元,2025年计划补流60,000,000.00元,目前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1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滚动使用 [2] 募投项目进展 - 新建研发及生产色母项目于2022年6月投产,前期产能未完全释放,目前逐步好转 [3] - 高品质原液着色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3] -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变更或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3] 超募资金使用进展 - 超募资金余额283,093,449.86元,其中59,000,000.00元购买苏州银行大额存单,100,000,000.00元购买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60,000,000.00元购买苏州银行定制结构性存款 [3] - 6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尚未到期 [3]
宝丽迪: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对外担保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并防范资产风险,依据《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担保定义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三种形式,需严格遵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规定[2][3] - 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4] 担保对象与审核标准 - 合格担保对象需满足三项条件之一:提供充分反担保、存在重要业务关系或为公司持股50%以上子公司[9] - 非子公司类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超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审核需核查债务人近三年审计报告、还款能力分析及反担保资料等7类文件[10] 担保审批权限 -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权限审批担保事项[14] - 触发股东会审批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8类情形[15] - 关联担保需无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策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合同订立与管理 - 担保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包含主债权种类、担保范围、保证期限等7项核心条款[18][28] -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保管及到期还款督促,需监控被担保方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变化[23][24] - 出现违约时需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5][26] 信息披露与责任 - 担保信息需在深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含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等数据[34] - 被担保方逾期15交易日未还款或破产时需及时公告[35] - 违规担保责任人将面临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37][42]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需及时修订更新[43] - 术语解释明确"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44]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45][46]
宝丽迪: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公司治理制度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治理稳定性并维护股东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辞职、解职等情形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及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且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3] - 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补选完成 [3][4] - 公司需在董事提出辞任后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合规 [5] - 董事及高管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情形时,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 [6]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 [7] 移交与承诺履行 - 离职人员需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未结事项说明、业务文件及财务资料移交 [8] - 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未完成事项需提交书面说明并制定履行计划 [9] - 涉及重大投资或财务决策的离职人员可能接受离任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10] 离职后义务与责任 - 离职人员不得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股东利益,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在合理期限内持续有效 [11]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重大事项的核查,提供必要文件 [12]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股份,且需在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13]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需赔偿,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1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及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6][17]
宝丽迪: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Poly Plastic Masterbatch (SuZhou) Co 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邮政编码215144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89.7756万元 [2] - 公司由苏州宝力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在苏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439440375 [1] -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 [1] 公司章程总则 - 公司章程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1]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 [2] - 公司章程对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追求全体员工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 [3] - 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 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 技术进出口等 [3]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实行同股同权原则 [3][4]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160万股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 [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7789.7756万股 均为普通股 [4] - 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4][5] - 股份回购仅限于减资 合并 员工持股等特定情形 [5][6] - 股份回购方式包括集中交易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6] - 回购股份需根据不同情形在10日内或6个月内注销或转让 [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 [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7] - 禁止短线交易 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 [8] -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建议质询等权利 [9]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等文件 [9] - 股东可对违规决议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10]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1][12]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12] 控股股东义务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利益 保证公司独立性 [13] - 禁止占用资金 违规担保 内幕交易等行为 [13] - 质押股票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14] - 股份转让需遵守限售规定和承诺 [14]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14] - 职权包括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等 [14][15] - 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4] 担保事项审批 - 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16] - 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批准 [1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需回避表决 [16] - 违规担保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16] 交易审批标准 - 交易达总资产50%或营收50%等标准需股东会审议 [18] - 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 [19] - 单方面获益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 [19] - 交易范围包括资产购买出售 对外投资等 [20]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净资产5%需股东会审议 [20] - 符合规定情形可免于审计评估 [20] - 公开招标 国家定价等情形可豁免股东会审议 [21] 财务资助规定 - 财务资助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21] - 对控股子公司资助可豁免相关规定 [22] 股东会召开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22] - 董事不足6人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22] - 会议以现场加网络方式召开 [23] - 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具法律意见 [2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3] -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股东会 [24]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4][25]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向交易所备案 [25] 股东会议案管理 - 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26]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临时提案 [26] - 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或15日公告 [26] - 通知内容需包括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27]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32] - 普通决议需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2] - 特别决议需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 - 增减注册资本 修改章程等需特别决议 [33] 表决权安排 - 每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33]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34] - 可公开征集投票权但禁止有偿征集 [34]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5] 董事选举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36] - 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36]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 [38] - 当选董事需获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 [3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 [48] - 董事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43] - 董事应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43][4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视为不能履职 [45]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制定经营计划等职权 [48] - 决定对外投资 资产收购等事项 [48] - 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和章程修改方案 [48] -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48] 会议决策机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董事出席 [52]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2]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2] -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十年 [53] 独立董事要求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54] - 禁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54] - 独立董事应发挥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53]
宝丽迪: 子公司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公司治理结构 - 子公司定义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包括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1] - 公司与子公司是平等法人关系 通过委派董事 监事及推荐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东权利[2] - 子公司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3] - 公司派出人员包括委派或推荐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 财务管理体系 -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指导监督[11]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 聘任和更换需报公司备案[12] - 子公司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13] - 子公司需按照公司要求及时报送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19][20] - 子公司需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并报公司备案 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22] 经营与投资决策 - 子公司需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经营管理目标[25] - 子公司需定期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26]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接受公司指导监督[31] - 重大合同需经公司法务及证券事务部会审[33] - 对外投资 资产处置等重大行为需经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4]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需及时报告重大经营事项 财务事项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38] - 重大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 资产收购出售 关联交易等[10][39]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汇报[42] 内部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44] - 审计内容涵盖销货收款 采购付款 存货管理 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45] - 子公司必须配合审计工作并执行审计决定[47][48] 人事管理 - 子公司需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规范用工行为[53] - 非经公司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后需报公司备案[54] - 子公司需参照行业市场水平制定薪酬管理制度[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