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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3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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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20:58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黎国清、朱星文、万晓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黎国清、朱星文、万晓民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日月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0:5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日 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日月明 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 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按《公司章 程》规定,确立了"三会"对财务、投资、生产经营及人事管理等各方面的重大 决策 ...
日月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星文)
2024-04-25 20:5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场出席5次[4]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列席[5] 报告披露情况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2] 人事变动情况 - 2023年完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及高管聘任[1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按要求履职,2024年将提建设性意见[16]
日月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5 20:58
内部控制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7]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2]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总额均为100.00%[1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4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44] 内控体系 - 公司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19] - 公司设置运营、营销等部门保证日常经营管理[21] - 公司建立《人力资源管理手册》等制度,根据业绩增长提高员工待遇[23] - 公司建立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25] - 公司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识别、评估并应对内外部风险[26] - 公司制定信息相关制度,利用内部信息平台传递信息[27] -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监督管理层,审计部检查监督内部控制[28] -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分离不相容岗位,确保货币资金安全[29] - 公司规定采购各环节流程和审批,分离不相容岗位,审计部审查采购流程[30][31] - 公司规定销售各环节流程和审批,对应收账款动态管理,制定销售漏斗管理办法[32] - 公司加强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控制,实施全程动态监管[33] - 公司制定研发管理手册,修订多项研发相关办法,加大研发投入[35] - 公司制定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和责任[40] 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4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42] 未来展望 -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经营状况调整[44]
日月明: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4-03-11 17:44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 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股东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舆正心")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135,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7%)。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 ...
日月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1-08 17:02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含2.5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
日月明: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1-05 18:05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4号)同意注册,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8,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6,672,424.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1,727,575.47元。2020年11月3日,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 (2020)第110ZC004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日月明: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8 19:08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4 | | | 第三节 | 董事会 27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0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31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 第 ...
日月明: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9:08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第 1 页 共 12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 拟订公司的重大收购 ...
日月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9:08
致: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江西日 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受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江西华邦律师 事务所指派邓颖、吴娟娟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等有关法律问题发 表如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