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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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30090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8
新策略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注重诚信、谨慎客观、不冲突[4] - 内容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多项要求[6][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日月明(30090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8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工作并报告[6]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问题[10] - 会计年度前后提交次年计划和年度报告[10] - 年度计划含重要事项[11] 审计权限职责 - 有权参加会议、要求报送资料等[13] - 有调查、审核等权限[13] - 可商请抽调人员参与专项审计[14] 审计评价与奖惩 - 每季度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7] - 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对优秀行为提表扬奖励建议[14] - 对突出内审人员给予奖励[24] - 对违规人员依规处理[24] 制度相关 - 内控执行情况作考核指标并追责[2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8]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8]
日月明(3009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8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选聘[6] - 以满足要求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 股东会通过后签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9]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续聘规定 - 符合要求的事务所续聘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费用及披露 - 聘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9] 文件保存 - 选聘等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2] 改聘情况 - 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3]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尽职调查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3] - 除规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无故改聘[13]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5] - 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7]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向前任了解情况并调查拟聘事务所[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会议通知[14]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4] - 不再选聘存在严重违规情形的事务所[17]
日月明(3009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6]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2]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 因违法犯罪等情况未满规定期限不得减持股份[1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应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6]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 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7]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9] - 违规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且造成不良影响应引咎辞职[19]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9] - 严重违法交由监管部门处罚[19]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1] - 《公司章程》规定更严时应遵守其规定[17]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7]
日月明(30090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5][6] -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0] 担保管理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债务偿还情况[10] - 担保合同修改、变更、展期,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18] -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且约定份额时,公司应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保证责任[21] - 主合同债权转让,公司应拒绝对增加义务担责,可能时终止担保合同[21]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发现风险应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合同[21] - 公司资本运作时需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21]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清偿责任[23]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3] 档案与责任 - 公司对外担保档案管理应与担保同步,保证档案完整准确有效[23] - 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后应及时交复印件给公司财务部门备案[23] - 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合同或违规担保致公司损失,应担责赔偿[2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与新法规抵触以新法规为准[27]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2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 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设主任委员1名[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进行检查[10]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重大问题向监管机构报告披露[10]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1] - 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并披露完成情况[12]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出罢免建议[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19] 审计相关安排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20]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0] -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20]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成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20] - 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审计报告时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20][22] 细则规定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4] - 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时按相关法规执行[24]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4]
日月明(3009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且不准备随时变现[3] 投资决策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11] - 短期投资由对外投资管理部门预选、编制计划,财务部门处理,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3][15][16] - 长期投资经投资管理部门评估、论证,经多部门审批,超权限提交股东会[18][21] 投资实施 - 已批准长期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部门实施,经营管理班子监督运作[18][19] - 长期投资合同经审核、批准后签署,财务部门协同投入资产[20][21] 项目监督 - 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价,项目实行季报制,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2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投资[23][24][25] 人员监督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派出人员参与监督运营,需提交述职报告接受检查[27]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年末检查,对子公司审计[30] - 子公司遵循公司财务制度,每月报送报表,公司尽可能委派财务总监[30] - 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核对[30] 股东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33] 子公司报告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36]
日月明(3009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1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24] - 公司董事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27] - 股东会通知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8] 股东会投票相关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37] -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除外)[45]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无偿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46][47]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49] - 与会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的人数[49]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其他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4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成员主持[3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39] - 召开股东会时,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继续,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3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7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权限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7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权限按相关规定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73] - 授权应以股东会决议形式作出,事项、权限、内容应明确具体[7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6][87]
日月明(30090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2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6][13] 股东与股份 - 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858.5万股,占比97.17%,谭晓云认购141.5万股,占比2.83%[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董事、高管在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有不同反馈时间要求[38][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不同通知时限[98] - 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120] - 分配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2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3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39] - 公司解散需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