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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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30090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2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6][13] 股东与股份 - 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858.5万股,占比97.17%,谭晓云认购141.5万股,占比2.83%[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董事、高管在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有不同反馈时间要求[38][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不同通知时限[98] - 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120] - 分配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2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3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39] - 公司解散需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5]
日月明(3009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不得被提名[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公司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研究并提出建议[21]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2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2][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7] 独立董事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财务等情况并提供资料[33]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职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5] 各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日月明(3009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等[2] 薪酬管理与审批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相关工作[4]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4] 薪酬构成与调整 - 非独立董事和高管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6] - 薪酬体系会根据情况调整[7] 薪酬发放与扣除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税款[9]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薪酬[10] - 违规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等[10]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2]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建议或提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主任委员10日内召集会议[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10年[14]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17]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7]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9]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10天内召集会议,提前3天通知委员[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0]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不超3000万元或低于5%由董事会决定[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不超30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由董事会决定[9] 重大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决定,超50%需股东会批准[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1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可为职责内事务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5]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且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0]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30] 董事会决议规定 -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5]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由总经理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1] - 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提出单位编制报告或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评估[43]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根据财务资金预算审定[43] - 年度信贷额度内由总经理或财务部按规定实施,临时周转资金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43]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43]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5]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其执行[4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9:47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10天内召集会议,会前3天通知委员[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日月明(300906) - 章程修正案
2025-11-28 19: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职务,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7]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股东大会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或股东会[36]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提出股东大会提案[1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92][9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除临时会议外,需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监事会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123] -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税后利润按股份比例分配[124] -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需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26]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29]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2]
日月明(300906)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11-28 19:46
资金募集 - 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A股,发行价26.42元,募集资金总额5.284亿元,净额4.8172757547亿元[4]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拟投资项目总额3.363052亿元[6] - 扣除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1.454224亿元[6] 资金使用 - 公司多次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1.494878亿元[6][7][8] - 2024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3.609184亿元[9][10] 现金管理 - 拟使用不超3亿元自有资金和不超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有效且可滚动使用[2][3][10]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不超12个月的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2][15] 审批情况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董事会同意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事宜[18] -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 -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1]
日月明(3009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28 19:4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3] - 《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职务,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股同权同义务[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己名义诉讼[6] - 他人侵犯公司权益,符合条件股东可诉讼,全资子公司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符合条件股东也可诉讼[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8]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9]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4][45] 董事、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对公司负有多项忠实义务[21]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4]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利润分配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决议还可提取任意公积金,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23][124]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中期可现金或股票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0] - 有《公司法》等法规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三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修改章程[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