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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3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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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8 16:08
业务计划 -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3] - 交易品种含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7] - 交易涉及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7] 流程安排 - 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3]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4] 资金与风险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信贷资金[9]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等风险,公司制定制度控制风险[11][12]
兆龙互连: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6:08
业绩相关会议 - 2023年监事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如财报、激励计划等[2][3][4][5][6] 财务状况 - 2023年无对外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9]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履职促公司规范运作[11]
兆龙互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6:07
业绩总结 - 2023年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876.73万元,预计2519.50万元,差异 -65.20%[4] - 2023年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收2357.00万元,净利润178.00万元[8] 关联交易数据 - 2023年向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线缆等产品实际143.83万元,占比0.09%,差异 -71.23%[4] - 2023年向德清县新市镇火候鸟包装材料厂采购包装材料实际705.29万元,占比4.54%,差异 -52.98%[4] 资产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751.00万元,净资产3407.00万元[8] 决策相关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1]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2024年签关联交易协议[14]
兆龙互连: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16:0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7]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缺席可撤销职务[18] 职责与程序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7] - 按程序提名,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月提供材料[11][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3] - 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
兆龙互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16:07
业绩总结 - 天健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收入18.40亿元[2] - 天健2023年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2] 用户数据 - 天健上年度末合伙人238人,注会2272人,签过证券报告注会836人[2] 其他 - 天健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超1亿[3] - 天健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措施6次[3] - 天健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处罚涉及50人[3] - 公司2023年续聘天健为审计机构[4] - 天健对公司2023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5] - 2024年4月审计委通过2023年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8] - 审计委认为天健审计表现好,按时完成年报审计[10]
兆龙互连: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16:0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5][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7]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1][13] - 表决一人一票,所议事项超半数董事同意通过[18][2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20]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22]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4][25] - 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6]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26]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6]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8]
兆龙互连: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4-28 16:07
人事变动 - 公司2024年4月25日选举孙月萍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人员信息 - 孙月萍1971年出生,专科,有丰富任职经历[3]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月萍间接持有公司21.00万股[4]
兆龙互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16: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候选人需具备条件[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0] 提名与任期 - 特定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 连续任职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协助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1]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1]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31][3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履职保障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阻碍[33]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3] 沟通机制 - 公司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5]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6]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6] 其他制度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兆龙互连: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6:07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55,560.47万元,同比下降3.45%[2]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15.36万元,同比下降24.76%[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2月公司中标中国移动2022 - 2024年数据线缆产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次)项目[3] - 泰国子公司2024年3月增资后注册资本由200万泰铢增至7,800万泰铢[6] - 泰国子公司拟出资约4亿泰铢购买约100莱土地[6]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报告期公司新增8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境外新型专利[5] - 报告期公司参与起草制订2项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主导起草1项浙江制造标准,认定1项浙江标准[5]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参加50多场行业活动,发布行业白皮书并与权威协会合作[2] - 报告期公司开展员工内外部培训2000多人次[7] - 智慧物流项目土建工程完工,进入设备、软件采购安装阶段[6] 会议相关 - 2023年公司组织召开8次董事会[9] -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3次股东大会[13] - 2023年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15]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16]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16] - 2023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1项议案[9] - 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项议案[13] - 2023年7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14] - 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9项议案[14] - 2023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10] - 2023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11] - 2023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11]
兆龙互连: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16:07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5] - 单次使用募集资金20%(含)以内由总经理审批,20%以上由董事长审批[11][12] 项目论证与节余处理 - 募集资金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14]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4] 资金使用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可在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每十二个月内补充流资和还贷累计不超超募资金30%[18] - 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2] 监督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2] - 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2]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情况[24] - 财务部应建立资金管理和使用台账[25]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情况[25]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资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 用闲置资金补充流资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