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

搜索文档
华骐环保:关于调整环保产业孵化园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2024-03-08 18:17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环保产业孵化园项目 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环保产业孵化园项目的投资金额调增至不超过 11,00 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项目投资金额概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建设环保产业孵化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环保产业孵化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5) 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建设需要,经公司审慎决定,将环保产业孵化 园投资金额调增至不超过 11,000 万元,增加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环保产 业孵化园项目投资金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调整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因亮化工程、绿化、消防通道、环保、道路建设等各方面要求提高,项目 原预算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8 18: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3-08 18:17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8 18:17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的独立董事因触及相关 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 工作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 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 ...
华骐环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操家顺)
2024-03-08 18:14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1 声明人操家顺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华骐环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治权)
2024-03-08 18:14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2 声明人黄治权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
华骐环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夏永芹)
2024-03-08 18:14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6 提名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夏永芹为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08 18:14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八条 董事提出辞职在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08 18:14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和《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选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03-08 18:1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况除外。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五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