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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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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31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简称:华骐环保,股票代码:300929 [1]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 最近12个月内激励对象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 激励对象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计划草案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已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 [3]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 -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5] - 披露了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预留权益数量及占比 [5][6] -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 [7] - 披露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7] - 披露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包括绩效考核指标 [7] - 披露了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7] -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7] - 披露了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7] -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条件 [7] - 披露了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事项时的实施安排 [7] - 披露了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 [7] - 披露了上市公司及激励对象的相关承诺 [7] 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8]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作为对照依据时,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8]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8]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8]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8]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9] -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 [9] - 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程序符合规定 [9] - 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9] - 上市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 上市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1] - 股权激励计划无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1] - 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11] 审议程序合规性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 [11]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要求 [11]
华骐环保: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0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健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含1人通讯表决),高管列席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2] - 表决结果:7票赞成(关联董事金燕回避),需提交临时股东会且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 - 同步通过《考核管理办法》,明确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标准,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3] -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具体事宜,包括调整授予数量/价格、确定归属条件、办理登记变更等12项权限 [4][5] 募投项目及资金管理 -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已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643.3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 子公司担保事项 - 为全资子公司蔚蓝装备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借款担保,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有效期12个月 [7] - 担保风险可控,因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且具有绝对控制权 [7] 临时股东会安排 - 拟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授权事项 [8]
华骐环保: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0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依据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规范通知》《指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核查 [1] - 激励计划需符合国资监管体系下多项规范性文件要求,包括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国资考分〔2020〕178号等 [1] 激励计划的禁止情形 - 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得实施 [1] - 上市36个月内存在违规利润分配行为的企业不得实施 [1] -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12个月内的个人不得参与 [2] -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监高的人员不得参与 [2] 激励对象范围与资格 - 首次授予对象涵盖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骨干,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2] - 排除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外籍员工 [2] - 所有激励对象需在考核期内保持任职关系,且未参与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2] - 激励对象资格经核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计划要求 [2] 计划实施程序与影响 - 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 - 计划需经上级审批部门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 - 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3]
华骐环保(30092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5-30 19:03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总量396.00万股,占股本总额2.9970%[8][16][29] - 首次授予330.00万股,占拟授出总数83.33%,占股本总额2.50%[8][29] - 预留66.00万股,占拟授出总数16.67%,占股本总额0.50%[8][29] - 授予价格为4.93元/股[8][41][43]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10][33] 激励对象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9人,约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452人的15.27%[9][2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24]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25][26][32][75] 授予安排 - 首次授予日在激励计划经上级审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需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工作[34]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11][34] - 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3%、33%、34%[37] 考核指标 - 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51] - 2026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毛利不低于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0.5%[52] - 202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不低于1.1亿元,毛利不低于对应标准,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0.8%[53] - 202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且不低于1.2亿元,毛利不低于对应标准,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53] - 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权重分别为60%、20%、20%[52][53] 实施与管理 - 激励计划经上级审批部门审核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0][70]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约定双方权利义务[74]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由股东会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特定原因除外)[78]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会决定,终止时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79]
华骐环保(30092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5-30 19:03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出396.00万股,占股本总额2.9970%[9][30] - 首次授予330.00万股,占拟授出总数83.33%,占股本总额2.50%[9][30] - 预留66.00万股,占拟授出总数16.67%,占股本总额0.50%[9][3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72个月[11][34] - 激励计划需上级审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81]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9人,约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452人的15.27%[10][26]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外部及独立董事[25] - 预留授予对象在股东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期未明确则失效[26][27] 授予价格 -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均为每股4.93元[42][44] 归属安排 - 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归属,比例为33%、33%、34%[38] - 归属日有时间限制,不得在定期报告等公告前及重大事件披露期[36] 考核指标 - 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52] - 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权重分别为60%、20%、20%[53][54] - 2026 -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30%、40%且有金额要求[53][54] - 2026 - 2028年毛利及净资产收益率有对应要求[53][54] - 个人考核评级良好及以上归属比例100%,合格60%,不合格0%[5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8]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任职12个月以上[52] - 首次授予3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摊销总费用1742.40万元[69]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71] - 激励对象违规有相应处理措施[77]
华骐环保(300929)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5-30 19:03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激励计划期限 - 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绩效考核指标 - 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3]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对照时,选取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3] 归属与行权比例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50%[36] 合规审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37]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8]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8]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拟订等程序、对象确定均符合规定[38]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华骐环保(30092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5-30 19:03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69人获330万股,占授予总量83.33%,占股本2.4975%[1] - 预留部分获66万股,占授予总量16.67%,占股本0.4995%[1] - 合计授予396万股,占授予总量100%,占股本2.9970%[1]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中层及骨干63人获276万股,占授予总量69.70%,占股本2.0888%[1] - 连宏伟等4人各获1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2.53%,占股本0.0757%[1] - 徐星列等2人各获7万股,各占授予总量1.77%,占股本0.0530%[1] 激励规则 - 单个激励对象获股不超总股本1%[2]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20%[2] - 预留授予12个月内确定对象,超期权益失效[2]
华骐环保(300929)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5-30 19:03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65万股A股,每股13.87元,募资28641.55万元,净额23735.30万元[1] 项目投资 - 马鞍山污水处理厂扩建拟投13827.70万元,用募资12000.00万元[4] - 智能化设备产业化拟投11454.76万元,用募资10000.00万元[4] - 补充营运资金拟投13000.00万元,用募资1735.30万元[4] 项目进展 - 智能化设备产业化项目2024年4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4] - 截至2025年5月23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资9820.20万元[5] - 截至2025年5月23日,该项目利息等净额463.55万元[5] - 截至2025年5月23日,该项目节余募资643.35万元[5] 资金安排 - 公司拟将节余643.3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 会议情况 - 公司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议案[8]
华骐环保(300929)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30 19:03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9人,约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452人的15.27%[12]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9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70%[17] - 首次授予330.00万股,占拟授出总数83.33%,占公司股本总额2.50%[17] - 预留66.00万股,占拟授出总数16.67%,占公司股本总额0.50%[17]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20] -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4.93元[26] 激励对象与分配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63人获授276.00万股,占授予总量69.70%[15] 归属安排 - 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3%、33%、34%[22] 考核指标 - 2026 - 2028年为考核年度[32] - 2026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毛利不低于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0.5%[33] - 202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毛利不低于1.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0.8%[33] - 202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毛利不低于1.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33] - 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权重分别为60%、20%、20%[33] 条件限制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不能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28][30] - 最近12个月内激励对象不能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行政处罚等[28][31] 其他要点 - 选取20家境内主营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36] - 考核评级良好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合格为60%,不合格为0%[38]
华骐环保(300929)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30 19:03
公司上市 - 2020年经批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82,583,098股并上市[6] - 2021年1月20日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6] 公司信息 - 目前注册资本为13,213.2956万元[7] 股权激励 - 2025年5月30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0][1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等69人[19] - 计划需获批复、公示对象、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等[14][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