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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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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7 16: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7 16: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 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安徽 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 企业的股权或股票投资、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等 投资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如资金管理制度等),按 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
华骐环保(30092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向新)
2025-04-27 16:01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 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向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冶金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专 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担任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资格。历任冶金工业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给排水室副主任、中冶集团马鞍山钢 铁设计研究院环保所主任工程师、中冶集团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环境工程公司副总 工程师;2018年3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华骐环保(30092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操家顺)
2025-04-27 16: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 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 了所有董事会、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会议 的全部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 维护了公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7 16: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 工作任务;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和《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选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4-27 16: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骐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披 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其关 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2025-04-27 16: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可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意见。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第一条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4-27 16: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况除外。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五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7 16:01
担保原则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实行统一管理[3] - 可为符合条件单位及特定被担保人担保[6] 担保审查与评估 - 财务部门负责担保对象审查[8] - 董事会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担保风险[8] 担保限制与审议 - 8种情形或资料不充分时不得担保[9] - 7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部分子公司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会[13]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担保合同与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15] - 财务部负责登记、注销及资料管理[18] 担保后续管理 - 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报告[18] - 被担保人违约应及时披露并追偿[21][23] - 披露担保总额及占比[23] 责任与制度实施 - 违规责任人应受处分和承担赔偿责任[25][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28]
华骐环保(300929)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7 15:52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 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 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 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4 年度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