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

搜索文档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7 16:1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 部门、各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 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7 16: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徽华骐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7 16: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 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 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 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的事项。 第四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7 16:1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副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 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公司可 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 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5-04-27 16:1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 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其他参股 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 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经理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 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经理负责。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设立财务部经理岗位, 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为规范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 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 司制定了《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总监由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 公司财务部经理由财务总监提名,由经理办公会议审核,经理聘任。 第 1 页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需要,建立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 ...
华骐环保(30092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7 16:10
股票发行 - 拟以简易程序向不超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股本30%的A股,募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2][3][4][5][7]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5] 资金相关 - 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7]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8] 其他 - 发行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10][11] - 本次发行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华骐环保(30092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7 16:0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收入128,392,857.01元,占收入总额比例为45.95%[8] - 2024年营业技术收入148,954,742.50元,较2023年下降39.64%[34] - 2023年营业总收入350,567,531.34元,2024年为279,415,186.77元[26] - 2023年净利润6,448,530.59元,2024年为 - 42,730,107.68元[26] - 2024年净利润为 - 47,259,726.67元,较2023年亏损扩大718.40%[34]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66.15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4.39%[24]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44.68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3.08%[24]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11.21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25%[24]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51.10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9.21%[24] - 2024年末货币资金7081.02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7.90%[24] - 2024年末应收账款29.7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6.75%[24] - 2024年末应付账款25.12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13.88%[24] - 2024年末长期借款46.64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9.79%[24] - 2024年末固定资产22.72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63.21%[24]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81.58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4.08%[24]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 - 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收入确认、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减值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8][11] - 审计实施程序后认为证据支持管理层相关估计和判断[10][12] - 审计不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的其他信息发表鉴证结论,未发现重大错报[13] 公司发展历程 - 2002年4月华骐有限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38] - 2011年11月华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4,455万股[38] - 2015年4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722.7万元,增资及转增后注册资本为5,177.7万元[40][41] - 2021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65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8258.31万元[44] - 2022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变更后注册资本13213.2956万元[46][47]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54] - 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55] - 公司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144][145]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跌价准备[146] -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关系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以净额列示[150][151]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10 - 3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7 - 9.50%等[176]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中,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182] -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使用寿命有限的采用直线法摊销[184][187] - 研发支出研究阶段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189][191] - 对子公司等长期资产在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等每年测试[193] -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195] -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分摊期限一年以上的费用[196] -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197]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7 16: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补选[4] 决策与督导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五类事项给董事会审议披露[7] - 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10]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6]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其他 - 公司有关部门为决策提供书面资料[13]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0]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04-27 16:01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防范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8] - 设防范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8][9] 责任追究 - 违规占用资金应担责,责任人担责[12] - 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追究责任[14] 清偿机制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原则现金清偿[13]
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7 16: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是当然人选且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组成人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职责与会议 - 职责是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建议,检查评价实施情况[6]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0]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3] - “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