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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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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5-30 19:00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9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6 月1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 ...
华骐环保(3009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5-30 19:00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核查意见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称《规范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 ...
华骐环保(30092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19:00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月27 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其中 1 人 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 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 ...
华骐环保(300929) -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5-05-26 17:06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1,6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9)。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为1,600万元。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
华骐环保(300929)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5-20 19:30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244 号 致: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271 号 1 栋华 骐大厦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骐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 ...
华骐环保(300929)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9:30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 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271号1栋华骐 大厦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健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 ...
华骐环保(300929)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5-20 19:30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 | 目 录 | | --- |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份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五章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5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0 | | 第十一章 附则 50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经安徽省财政厅"财教函〔2011〕963 号"函同意,公司由马鞍山市华骐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737346428N。 第三条 公司于 2 ...
华骐环保(300929) - 300929华骐环保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14
2025-05-14 18:24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 300929,证券简称为华骐环保 [1] - 2025 年 5 月 14 日 15:00 - 16:00 举办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互动方式,地点为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1] - 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王健、董事兼总经理郑杰等 [1] 海外市场与业务拓展 - 海外市场布局稳步推进,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东南亚地区,坚持风险可控原则 [2] - 2025 年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拓展计划及资源投入未明确提及 [2] 公司意向与财务情况 - 若有重组计划,将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重视现金流状况,将应收账款回款作为重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2] 销售与核心竞争力 - 今年一季度销售额大幅增长,公司在技术研发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 [2] 业务规划 - 持续聚焦主业,发挥细分领域技术优势,布局国内外市场扩大份额 [3] - 与安徽工业大学成立联合实验室,围绕氢能产业链和 CO₂合成转化技术研究,加速成果产业化 [3] 研发与产品 - 已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八大系列产品,未来推进技术升级与产品创新 [3] 子公司与协同 - 2024 年新增马鞍山市纬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旨在提升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形成全产业链优势 [3] 核心技术与业绩 - 拥有众多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产品,承建多个水环境治理项目 [4] - 曝气生物滤池(BAF)等核心技术市场推广及产业化进展未明确提及,未确定能否成业绩增长关键驱动因素 [4]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已投产,2025 年预计产能利用率情况待关注定期报告 [4] 细分领域竞争 - 在村镇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处理领域,夯实技术产品化转型,加大原创性技术研发投入 [5] 氢能实验室 - 与安徽工业大学共建的氢能联合实验室研发工作稳步推进,2025 年技术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目标待关注定期报告 [6]
华骐环保控股股东方9天减持111万股 上市见顶扣非连亏
中国经济网· 2025-05-12 15:41
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刘光春于2025年4月30日至5月8日减持1,057,300股(占总股本0.80%),兰萍于5月8日减持50,000股(占总股本0.04%),合计减持110.73万股(占比0.84%) [1] - 减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27.80%降至26.96%,变动触及1%整数倍 [2] - 刘光春与兰萍原计划在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321,300股(占总股本1%),实际减持量占计划上限的83.8% [4] 股权结构变动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31,347,056股(23.72%)减少至30,239,756股(22.89%),有限售条件股份保持5,385,600股(4.08%)不变 [3]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未影响公司控制权 [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2.79亿元(同比-20.30%),净利润-0.42亿元(同比下滑743.91%),经营活动现金流-0.28亿元(同比-154.73%) [7][8] - 2025Q1营业收入0.75亿元(同比+94.24%),净利润0.02亿元(同比扭亏),经营活动现金流0.12亿元(同比+149.18%) [8][9] 上市与募资信息 - 2021年1月创业板上市,发行价13.87元/股,首日最高价53.45元(为历史峰值) [4] - 实际募资2.86亿元(净额2.37亿元),较原计划3.50亿元少1.13亿元,资金用于污水处理厂扩建(1.20亿元)、设备产业化(1.00亿元)等 [5] - 发行费用4906.25万元,其中国元证券获保荐承销费3018.87万元 [6] 历史分红情况 - 2021年度每10股派现1.3元(合计1073.58万元)并转增6股,总股本从8258.31万股增至13213.30万股 [6]
华骐环保(300929) -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05-09 18:46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2025 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持 有公司股份3,346,4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3%)的股东刘光春和持有公司 股份2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的股东兰萍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1,321,3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 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