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3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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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1-22 18:17
公司信息 - 法定代表人为徐思通[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66.6万元[4]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26号[4] 经营情况 - 一般经营含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业务[3] - 许可经营含消费电子器件研发等[5] 会议与变更 - 2023年11月14日股东大会通过变更经营范围等议案[3] - 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登记通知书》[3]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2024-01-17 18:41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股东淮安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 股东淮安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淮安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 1%的告知函》, 淮安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2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淮安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一号孵化中心3楼110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1月16日 股票简称 博硕科技 股票代码 300951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01-10 19:19
股东情况 - 淮安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000,000股,占比22.31%[2] 减持计划 - 计划减持不超3,631,214股,占比3%[2][4]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分别在规定时间实施,有数量限制[2][4] - 减持价格依市场定,实施有不确定性[4][5] 其他说明 - 减持不影响控制权和经营,股份源于首发前[3][5] - 拟减持不违反此前披露意向、承诺[4]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9]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1-10 19:19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2 人,回购注销数量为 6,000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的 0.0050%,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1,046,485.00 股减少至 121,040,485.00 股(含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引起的股本增加部分);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10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含利息)为 135,257.16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激励计 ...
博硕科技: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8:49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会议室召开的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听取了 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2 18:49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星期五)9:15 至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深圳市 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6 20:36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 第一节 股东 6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 第一节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 第一节 监事 32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 第二 ...
博硕科技:《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20:36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市博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 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 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 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 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 ...
博硕科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20:34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 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与考核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 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06 20:34
董事会调整 -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 - 王琳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继续任董事等职务[1] - 杨传奇当选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1]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汤胜、施君、杨传奇[2] - 汤胜为调整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