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3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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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8 15:51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34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4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华核字[2024] 00000134号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水海纳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北京大华 ...
深水海纳: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5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水海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对深水海纳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深水海纳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 ...
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8 15:5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合计占财报对应总额100%[7]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营收错报≥1%、利润总额错报≥5%、资产总额错报≥1%[13]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营收0.5%≤错报<1%、利润总额2%≤错报<5%、资产总额0.5%≤错报<1%[13]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营收错报<0.5%、利润总额错报<2%、资产总额错报<0.5%[13]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5%[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利润总额2%≤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5%[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2%[14]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相关规则[17] - 公司设置多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形成工作机制[18] - 公司建立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9] -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长效管理和环保制度[22] - 公司建立资金管理授权审批程序和制度[24] - 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加强成本管理[25]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6] - 公司成立技术委员会和“科创中心”并建立研发制度[28]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36] - 公司建立《会议管理规定》[37]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38] 监督检查 - 公司开展日常和专项监督活动[38] 其他事项 - 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内控重大事项[39]
深水海纳: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振业)
2024-04-28 15:51
会议相关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2] - 2024年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8] 议案审议 - 2023年审议通过关联担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多项议案[4][5][11] 审计机构 - 2023年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后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12] 股权激励 - 2023年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12] 项目中标 - 公司中标昌吉州EOD项目,估算总投资26,441.30万元[13]
深水海纳: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28 15:51
董监高责任险购买 - 2024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购买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投保人是深水海纳,被保险人是公司及全体董监高[2] - 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2000万元,保费不超20万元/年[2] - 保险期限12个月/期,可续保[2] - 董事会拟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2] 各方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有助于完善体系、保障权益,同意提交审议[3] - 监事会认为有助于完善体系、保障权益,审批合法,未损中小股东利益[4]
深水海纳: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8 15:5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3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32,055.45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719.41万元,本年度使用941.64万元[2] - 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531.71万元,补充营运资金21,073.46万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专户余额1,492.07万元[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02.97万元,占比10.93%[18] 项目资金投入与进度 - 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承诺投资18273.60万元,调整后7500.00万元,累计投入6569.18万元,进度87.59%,本年度效益415.68万元[18] - 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3502.97万元,变更后不再投入[18] - 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3502.97万元,本报告期投入941.64万元,累计投入2102.77万元,进度60.03%[18] - 补充营运资金承诺投资32000.00万元,调整后21052.48万元,累计投入21073.46万元,进度100.10%[18] 项目变更与展望 - 2022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深圳总部项目资金投入新中心建设,实施地点变更[14][19][22] - 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节余97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 - 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2]
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5:51
2023年监事会会议 - 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如财务决算报告等[2][3] 2023年评价 - 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决策程序合法有效[3] - 关联交易正常,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4] 2024年展望 - 加强对董事等监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6]
深水海纳: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5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水海 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海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深水海纳 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发展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等正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此授信额度项下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 ...
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企业自我评价
2024-04-28 15:51
内部控制审计与范围 - 审计针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1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15]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错报不同比例对应不同等级缺陷[1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含董事等舞弊等情况[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同等级缺陷有不同定量标准[18] 内部控制现状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9]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20]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1]
深水海纳: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8 15:51
采购情况 - 2024年预计向江苏德高采购2000万元,2023年实际采购255.96万元[4] 江苏德高财务 - 注册资本3040万元,2023年营收12879万元,净利润1402万元[6] - 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11884万元,净资产7467万元[6] 股权结构 - 宁夏环保持有海纳智慧80%股权,江苏德高持有20%股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