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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9-13 19:07
制度修订 - 2024年9月13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治理制度修订议案[1] - 共修订34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 - 修订后制度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
尤安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3 19:07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邮件送达董事[2] - 会议在上海市宝山区尤安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 - 拟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1] 议案表决 - 放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0.1%股权优先受让权议案通过[3][4] - 章程修订议案获100%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 多项制度表决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10][11][12] - 子公司分红、年报差错追究制度表决通过[29][30] - 召开股东大会议案获100%同意[33]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9-13 19:07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99] - 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披露[6] - 根据及时性原则披露,不得延迟或选择性披露[6] 披露内容与时间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等[4]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可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含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数据指标[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0] 报告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中期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8]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18] 业绩说明会与修正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1] - 确保业绩预告或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无重大差异,差异大时应披露修正公告[21] 非标准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23] -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详细说明;属于明显违规,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资料[24]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应及时报送披露,涉及备查文件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29] - 可在中午休市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披露临时报告,紧急情况可申请停牌并披露[30]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61][6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72][73]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5] -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达到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83]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等情况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83] 股东权益变动披露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公告[84] -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涉及规定情形需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84] 公司管理与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8]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114][116]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119]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24] - 持股5%以上股东未及时告知应披露事项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2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128]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4-09-13 19:07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所属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3] 审计对象与范围 - 审计对象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7] - 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等[8] 工作职责与报告 - 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起草制度、制定计划、审计财务资料等[1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业务环节 - 审计工作涵盖资金管理、费用管理等主要业务环节[14] 重要事项审计 - 审计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5] - 审计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15] - 审计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16] 定期审计检查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8] - 审计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17] 其他审计工作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9]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9] 审计权限与程序 - 审计部有权审计公司所有工作,接触相关记录、人员和活动[22] - 审计部可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22] - 审计实施需在三日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26] - 审计工作包括立项、签发通知、成立小组等多个程序[26] 异议处理 - 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或决定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书面提出[30] 档案管理 - 审计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33] -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审计通知书等九类资料[34] - 审计部需在完成审计项目后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34] - 审计档案详细管理参照国家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6] - 本制度与国家新法规或修改后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36] - 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3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4-09-13 19:07
资金使用 - 公司不得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4][5]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批[5]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6] 关联担保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6] 资金占用 - 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2]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9-13 19: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17280万元,股份总数17280万股,均为普通股[4][10]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200万股[11] 股权结构 - 施泽淞等3人持股293.92万股,比例13.36%[11] - 陈磊等4人持股55.11万股,比例2.505%[11] - 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持股1097.8万股,比例49.9%[11]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4] - 公司收购股份特定情形下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2] - 股东对决议撤销权60日内行使,1年未行使消灭[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6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9] - 董事会行使16项职权,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0][94] - 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81]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05]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05][10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30日内解除职务[108] 总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任期3年[97][9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09] - 分配利润时提取10%列入公司法,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9][110] - 现金分红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115]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或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7][128]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133]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9-13 19:05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董秘为高管[2,4] 聘任与解聘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9] - 董秘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管理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职责[14] - 接受公司和监管机构指导考核,公司进行绩效评价[18,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施行[23]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拟订修改生效[24] - 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5]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9-13 19:0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6名非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捐赠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3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对外捐赠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3000万元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并作出决议,达到标准还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1/3以上董事联名、1/2以上独立董事联名、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18]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9]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26]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对未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2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对外担保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9]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29] - 现场召开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在规定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29]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事宜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做出分配决议后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并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9]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2][33]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8]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38]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9-13 19:05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16] -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1/3[6] 监事任期与提名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 监事撤换 - 监事连续2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又不委托他人出席,将被撤换[11] 监事会主席选举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股东会会议召集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监事会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20] - 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监事会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2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股份以上的股东提出时,监事会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21] 会议召开与通知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需在召开10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23]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通知应在召开前3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23] - 出现特定情形,监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4] 议案征集 - 发出定期会议通知前,监事会办公室至少用2天征集议案和征求意见[25] 临时会议通知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书面提议提交后5日内应发出会议通知[2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30] - 监事会决议需1/2以上监事表决通过[35] 会议记录与资料保存 -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与会监事需签字确认[36] - 监事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39]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44]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4-09-13 19:05
财务组织与职责 - 公司设立独立财务机构,会计核算受公司和政府财税部门领导与监督[3] - 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等工作[3] - 财务经理负责具体管理公司财务运作[5] - 会计员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7] 财务管理宗旨与目标 - 财务管理以提高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2] - 强调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为经济决策提供有用会计资料[2] 财务制度与流程 - 财务总监建立与完善公司的预决算体系,严格审批与控制制度[4] - 财务经理根据公司规划编制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控制标准[5] 资产与折旧 - 单价5000元以上且使用寿命超一年的资产列为固定资产[15] -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电子设备3年,运输工具4年,办公设备5年[16] - 固定资产按原值计提3%残值后按平均年限法提取折旧[16] 坏账准备 - 单项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 - 1年以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为5.00%[21] - 1 - 2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为20.00%[21] - 2 - 3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为50.00%[21] - 3年以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00.00%[21] 会计年度与报表 -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4] -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22] 税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依法纳税,不准偷税漏税[33] - 税后留利分配按公司法和股东会决议执行[34] 违规处罚与档案管理 - 外借发票或为外单位代收代支,处发票金额15%以上罚款并扣发全年奖金[36] - 会计档案至少保管15年,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36]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