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30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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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17:1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4]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5] - 涉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相关事项并报送材料[7][8] - 发生可暂缓、豁免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9] - 对相关信息建立台账并妥善保管归档[10]
尤安设计(3009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5 17:16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4]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等需说明改善措施[2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21]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19]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专项审核并披露[20] 交易披露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7]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金额和占比的关联交易需审议后披露或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9][60] 其他重要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重大诉讼需及时披露[63]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及时披露[68] 责任人与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80]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82]
尤安设计(3009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7: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其中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行使职权通过召开会议审议决定,形成决议后实施[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6] - 1/3以上董事联名等七种情形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9]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9]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9] - 召开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2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7]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对外担保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6][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3][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38]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0]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4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下设审计等委员会,各委员会遵照议事规则运行[6]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达标准还需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3]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财务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3]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40][41] - 本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过半数”“超过”“不足”不含本数[43]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拟定草案报股东会批准,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4][4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6]
尤安设计(30098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25 17:16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需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2]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4] 投票时间与数据提供 - 公司需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两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4]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6]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表决权与投票规则 - 股东行使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总和[10]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无效[11] - 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按规则投票[12] 中小投资者投票 - 公司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5] 投票结果查询与细则生效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通过会员查询投票结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6]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21]
尤安设计(30098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25 17:1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17280万元,股份总数17280万股[6][10]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200万股,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持股1097.8万股,比例49.9%[11] 股份限制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1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瑕疵决议[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6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68]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9]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8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8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股东会审议[86][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1]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118]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4]
尤安设计(30098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7:16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23] 记录保存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6] 会议记录 - 包含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27] - 注明出席人员姓名,受委托出席需特别注明[27] - 记录会议议程、委员发言要点[27][28] - 记录表决方式和结果[28] - 记载其他应说明事项[28] 规则执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0] - “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0]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改[3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尤安设计(300983) -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5 17:16
财务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有资产等指标标准[5]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有变动方向及幅度标准[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有数据指标差异幅度标准[8] 责任追究情形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9] - 四种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11] - 四种情形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2] 责任追究形式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有多种形式[13] - 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13] 处理考虑因素及披露 - 处理责任人要考虑多方面因素[14]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或相悖按有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不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6] - 季度、半年报参照本制度[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尤安设计(3009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25 17:1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2][4]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与证券交易所联络人[2][4]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6] - 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资格证书[10][11]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9]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1] 职责权限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13] - 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10][11] 培训考核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或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20] - 董事会秘书需参加后续培训[21] - 董事会秘书接受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指导考核[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施行[22]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拟订修改生效[23]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4]
尤安设计(30098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7-25 17:16
行为规范 - 制定规范引导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需履行多项义务[6] - 控股股东应审慎质押所持公司股份,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8] 权益保护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用股权及其他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5] 资金与担保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若占用资金或要求违法担保,问题解决前不转让股份,董事会五日内办锁定手续[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令公司违规担保,公司及董事等应拒绝[7] 业务与决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业务独立,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1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决策,支持公司履行重大事项内部决策程序[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制地位谋取公司商业机会[13] 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造成公司利益输送[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当日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6] 股份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份变动涉及收购或权益变动需报告公告[21] - 上述股东买卖公司股份,每增减比例达1%时,委托公司两日内公告[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23] - 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提前二日刊登提示性公告[25] - 未刊登提示性公告,任意连续六个月内出售股份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5%[26] - 违反规定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30] 监管与实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和信息披露接受证券交易所日常监管[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按要求参加培训并接受考核[32] - 规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 - 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35]
尤安设计(300983)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07-25 17:16
董事提名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人数不超拟选人数[5] - 3%以上股东可在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后、召开前提出董事候选人[8]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每轮重新计算[10]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分别按对应规则计算且只能投给相应候选人[11] - 股东投票仅投同意票,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或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时投票无效[11][12]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且每位当选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14] - 中选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处理[14][15] - 获得超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因票数相同导致当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