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300983)

搜索文档
尤安设计(30098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25 17:1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上海 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 统")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 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 ...
尤安设计(30098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7:1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设委员会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提名, 由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 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 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
尤安设计(300983) -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5 17:1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强化年报信 息披露的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规 章制度(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信息披露责任人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 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重 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制作、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以下简 ...
尤安设计(3009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25 17:16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上 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 ...
尤安设计(30098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7-25 17:16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 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 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共同发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自身利益与公 司、其他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尤安设计(300983)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7-25 17:1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 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 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 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 司利益。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尤安设计(300983)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07-25 17:1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 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 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向各 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本次董 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 ...
尤安设计(300983)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5 17:1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定期报告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定期报告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第二条所列人员在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工作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或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导致报出的定 期报告信息中出现重大差错,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 责任。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尤安设计(3009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5 17:16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 ...
尤安设计(300983)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17:1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结 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维护公司的利益,以提高 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做到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 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开源节流、降低消耗、增加积累,为股东创造效益。 第四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强调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并为此做出相应经 济决策提供所必需的有用的会计资料。 第二章 财务机构与财会人员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其会计核算接受公司和政府财税部门 的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设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根据业 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七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 计划预算、成本控制和财务分析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安全运作,支持 市场的投融资与资本市场的运作。主要职责是: 1、接受董事会领导,执行董事会决议,在董事会的授权下监督、检查公司 的经营与财务运作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利用财务管理与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