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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1-20 20:13
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举措 - 公司拟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2] - 该责任保险的年度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 - 该责任保险的年度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2] - 该保险计划的保险期限为12个月 [2]
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0 16: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委员会产生与职责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等[6] 提名委员会工作相关 - 工作程序含交流、搜寻人选等[8]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2]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德迈仕(3010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01-20 16:46
薪酬比例与奖金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9] - 超额业绩奖金对超指标上限部分提10%分配[11] 业绩与奖金关联 - 未达基本目标且低500万以上,高管月度60%绩效且无年度奖金[22] - 由盈转亏,高管无月度和年度奖金[22] 考核与调整 - 4月30日前完成高管上年度履职考核[18] - 薪酬委每年评估薪酬方案提调整建议[24] - 重大重组等可临时调整薪酬方案[24] 奖惩与追回 - 设专项奖惩需履行审批程序[24] - 财务造假等追溯重述追回高管超额部分[26] - 高管违法违规减少、停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26]
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0 16:46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战略等项目研究审议并提建议[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生效日期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德迈仕(3010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01-20 16:46
融资与担保决策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董事会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持1%以上股份股东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1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2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表决[25]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等信息及投票指示等内容[25]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并登记[27] - 公司召开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确定的其他地点,可采用现场、网络、电子通信等方式召开[29] - 股东会召开期间可设会务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等事宜[29] - 董事会等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有权拒绝无关人士入场,制止干扰行为[3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主持人可按情况决定开会时间[32] - 股东会按议程审议议题,可采取不同审议方式,应给予合理讨论时间[3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股东可质询,董事等应解答[34][35] - 股东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40] - 特定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应无偿进行并依规披露信息[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6]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股票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会议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7]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各方对表决情况保密[4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4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51]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55][5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7]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同意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股东会决议不成立[57] 对外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0] - 对外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 - 5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1] - 对外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1] - 对外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1] - 对外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1] - 交易任何一项标准达或超50%需董事会讨论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2] - 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董事会讨论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2]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讨论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讨论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2]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讨论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2]
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0 16:4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7] - 下设工作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5] 选举及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14] 薪酬方案制定 - 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8] - 董事薪酬股东会决定披露,高管薪酬董事会批准说明披露[9] 其他规则 - 评价董事报酬时该董事应回避[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16]
德迈仕(301007) - 公司章程
2026-01-20 16: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834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334亿元[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亿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334亿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东信息 - 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565万股,占比25.65%[17] - 大连锦宸实业有限公司认购1160万股,占比11.6%[17] - 大连新亿兆实业有限公司认购1135万股,占比11.35%[17] - 大连中和顺实业有限公司认购900万股,占比9%[18] - 远东运通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认购850万股,占比8.5%[18] - 丁学瀛认购660万股,占比6.6%[1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请求诉讼[39]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他人侵犯其权益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董事人数不足8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12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无重大投资计划且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时,公司应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10%[164] - 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2]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4]
德迈仕(30100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6-01-20 16:45
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6-006 |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 | --- | --- | |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 | 披露。 | 披露。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 | | 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 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 | | | 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 | | 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 | | 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 | | 并予以充分披露。 |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前 后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 |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 | 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 | 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 | ...
德迈仕(301007)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6-01-20 16:45
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6-003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制 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会审议 | | --- | --- | --- | --- | | 1 | 《公司章程》 | 修订 | 是 | | 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
德迈仕(301007) - 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2026-01-20 16:45
董责险购买 - 公司拟购买董责险,投保人是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 被保险人是公司及董事、高管,赔偿限额不超 5000 万元/年[1] - 保费支出不超 15 万元/年,期限 12 个月可续保[1] 决策程序 -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1] -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购买事宜将提交股东会审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