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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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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跌2.19%,成交额1.77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2245.4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18 13:37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9月18日盘中股价下跌2.19%至45.21元/股,成交额1.77亿元,换手率2.52%,总市值69.33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2245.40万元,特大单净卖出1589.81万元(买入416.09万元占比2.36%,卖出2005.90万元占比11.35%),大单净流出655.58万元(买入4897.11万元占比27.72%,卖出5552.69万元占比31.43%) [1] - 年内累计涨幅达148.00%,近5日涨1.37%,近20日跌2.88%,近60日涨73.22% [1] 股东结构与分红记录 - 股东户数1.39万户,较上期减少2.80%,人均流通股11,006股,较上期增加2.88%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9660.42万元,近三年累计派现8127.02万元 [3]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12亿元,同比减少9.43% [2] - 归母净利润2399.09万元,同比减少7.66% [2] 业务构成与行业分类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动力系统零部件52.11%、车身及底盘系统零部件28.06%、视窗系统零部件13.94%、工业精密零部件5.23%、其他0.66% [1] - 所属申万行业为汽车-汽车零部件-底盘与发动机系统,概念板块涵盖灵巧手、无人机、年度强势、专精特新、无人驾驶等 [1] 公司基本信息 - 成立于2001年11月30日,2021年6月16日上市,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88号 [1] - 主营业务为精密轴及精密切削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德迈仕新设子公司,含工业机器人业务
搜狐财经· 2025-09-16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苏州德迈仕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成立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登记状态为存续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博 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101号12幢101室6087 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2] - 公司英文名称为Suzhou Demaishi Technology Co Ltd 组织机构代码为MAEULDXM-X 工商注册号为320506001769310 纳税人识别号为91320506MAEULDXMXW [2] 股权结构与股东信息 - 公司由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持股比例100% 认缴出资额100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1][2] -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 证券简称德迈仕 证券代码301007 SZ [1][2] 经营范围与业务布局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汽车零部件研发与制造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工业机器人制造与安装维修 技术服务和开发 [1][2] - 业务延伸至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 机械零件销售 并涉及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 [2] - 附加业务包括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企业管理咨询 会议展览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2]
德迈仕涨2.05%,成交额9055.72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4.36万元
新浪证券· 2025-09-16 10:22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9月16日盘中股价上涨2.05%至45.86元/股 成交额9055.72万元 换手率1.31% 总市值70.32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24.36万元 特大单买入占比5.91%卖出占比8.16% 大单买入占比34.57%卖出占比32.05% [1] - 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151.56% 近5日涨6.73% 近20日跌0.50% 近60日涨72.08% [1] 股东结构与财务表现 - 股东户数1.39万户较上期减少2.80% 人均流通股11006股较上期增加2.88% [2]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12亿元同比减少9.43% 归母净利润2399.09万元同比减少7.66% [2] 公司基本情况 - 主营业务为精密轴及精密切削件研发生产销售 收入构成为:动力系统零部件52.11% 车身及底盘系统零部件28.06% 视窗系统零部件13.94% 工业精密零部件5.23% [1] - 所属申万行业分类为汽车-汽车零部件-底盘与发动机系统 [1] - 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30日 于2021年6月16日上市 [1] 分红情况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9660.42万元 近三年累计派现8127.02万元 [3]
苏州德迈仕技术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9-16 07:46
公司成立与基本信息 - 苏州德迈仕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宋博[1] - 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1] 公司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为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1] - 一般项目涵盖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1] - 业务涉及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与研发[1] - 开展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务[1] - 从事工业机器人制造安装维修[1] - 包含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1] - 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1] - 涉及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销售[1] - 包含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1] - 开展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业务[1] - 经营模具销售与非居住房地产租赁[1] - 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1] - 开展国内贸易代理业务[1] - 提供会议展览服务与咨询策划服务[1]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1]
大连德迈仕发布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规范回购行为保障各方权益
新浪财经· 2025-09-10 20:56
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发布《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并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 [1] 回购情形与条件 - 公司回购股份主要基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可转债股份转换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情形 [2]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需满足特定条件 包括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 [2] - 回购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基本要求 且回购后公司应具备债务履行和持续经营能力 [2] 回购方式与资金规范 - 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3] - 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需十日内注销 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回购时公司合计持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 并应在三年内按披露用途转让否则需注销 [3] - 回购资金来源涵盖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及债券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等多种合法资金 [3] 实施程序与信息披露 - 享有提案权的提议人可向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尽快审议并公告 [4] - 公司需制定包含回购目的、方式、价格区间、资金来源等内容的回购方案 按不同情形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 [4] - 回购期间需按规定披露回购进展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应披露回购结果 若拟注销回购股份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 [4]
德迈仕(3010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0 20:0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是知情人[9]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透露、交易[11] 信息保密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有关数据[12] 档案报备 - 重大事项发生应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4][15] - 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7]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并报送深交所[18] 自查追责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8]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披露[18]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实施[25]
德迈仕(3010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0 20:0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等[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应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产品[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活动[1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检查项目可行性等[11]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拟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 应在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资金[5] - 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5] - 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2] - 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1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1]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8] 监督与核查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5]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4] 其他 - 公司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 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30]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29]
德迈仕(3010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0 20:02
担保原则 - 原则上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第三人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4][6] 审议批准 - 对外担保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要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4][6] 职能部门 - 日常负责担保的职能部门为财务部、内审部,收到申请后要对被担保企业进行资信评价[8] 特殊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额度管理 - 可为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余额不得超额度[10] 后续管理 - 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披露[15]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15]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原始资料并定期核对[15] - 董事会应建立担保行为定期核查制度[15]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15] - 因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规定和章程执行[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7]
德迈仕(3010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0 20:02
投资审批 - 标的资产总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对外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并股东会批准[6] - 标的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5种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议批准[7] - 证券投资额度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8] - 委托理财额度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3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2] 投资流程 - 投资前由战略与投资管理部牵头尽职调查和经济分析形成可研报告按规定审批[15] - 短期投资项目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提建议报告经讨论后按规定审批[15] - 审批后战略与投资管理部负责投资落实包括合同签署等[17] - 投资完成后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指导监督控制跟踪运营并总结评价提调整建议[21] 部门职责 - 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委派董事等人员工作经批准实施[22]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子公司每月报会计报表和资料[22] - 内审部负责对被投资单位审计提整改建议[22] 投资处置与披露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按规定办理报批[24] - 公司对外投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准确报送信息[26]
德迈仕(3010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20:02
融资与担保决策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公告通知[21]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7] 股东会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可现场和网络投票,现场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0] - 股东会期间可设会务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等事宜[3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需作报告[35] - 股东质询不限时间和次数,特殊情况主持人可拒绝回答[36] 表决权相关 - 股东以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一票,类别股股东除外[3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40]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0] 决议执行与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57]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5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54]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提案表决情况和结果[4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48]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要求审计委员会办理的直接由其组织实施[55]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等情形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57] 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标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10% - 50%且满足一定金额条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0][61] - 交易任何一项标准达或超50%、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