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3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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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雪节能: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26 16:35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2 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 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周峰律师、虞玮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 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 ...
晶雪节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6 16:35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6 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富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 ...
晶雪节能: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1-26 16:06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收 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民生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IPO")的保 荐机构,叶云华先生和张莉女士为公司IPO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 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现因工作需要,民生证券决定委派倪智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张莉 女士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IPO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完 成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叶云华先生和倪智昊先生,继续履行相关 的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 公司董事会对张莉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倪智昊,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法律职业资 ...
晶雪节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23 16: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近36个月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11] - 最近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请撤换未满12个月不得提名[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 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独立董事离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及异议[17] - 辞职或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7]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1]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4] - 给予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披露[34]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8]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8][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证监会和深交所反映[34]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38]
晶雪节能: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1-23 16:47
授信申请 -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议案[2] -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 - 申请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额度12月内有效且可循环使用[2] 授信意义 - 利于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补充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状况[3] - 增加经营实力,利于全体股东利益[3]
晶雪节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1-23 16:47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门审计相结合,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 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评价与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 ...
晶雪节能: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2024-01-23 16:45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的考虑,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符合公司业 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注销北京分公司。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分公司名称: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7F36MF9L 4.分公司负责人:俞礼敬 5.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2日 6.经营范围:蔬菜、水果、肉食品、水产品的贮藏,保鲜的新设备(冷冻 食品机械、冷库保温板),新型建筑节能板材(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彩 钢岩棉夹芯板),冷冻冷藏库门,工业门(滑升门、快速门),物流设备的开 发与制造,机电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
晶雪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1-23 16:45
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雪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业务发展 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结合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2024 年向关联方销售 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向关联方采购物料不超过人民币 2,070.00 万元,向关联方租赁房产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董 ...
晶雪节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1-23 16:45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 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
晶雪节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1-23 16:45
独董会议召开 - 不定期召开,原则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7] - 由过半数独董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7] 会议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应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董行使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应经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4] 会议决议规则 - 决议需全体独董过半数通过,每人一票表决权[7] 会议后续流程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7][8]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证券部协助,资料保存至少十年[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