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晶雪节能(301010)
icon
搜索文档
晶雪节能(3010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4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等七类[5] 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9]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0] 披露情形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5%以上需披露[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2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净资产30%需披露[21]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应提前三个交易日披露[23] 其他规定 - 公司不能以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1]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更正[12] - 对外信息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14]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需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审计委员会成员对财务信息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16] - 各部门报送资料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批登记[16] - 公司上市后特定股价情况控股股东等自动延长锁定期[22] - 未按承诺减持或披露应在两日内披露原因[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特定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27]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7] - 特定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未披露信息[31]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专卷存档保管[30] - 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络做电话文字记录存档[30] - 以公司名义正式行文须经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审核批准[30] - 本制度修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通过之日生效[35]
晶雪节能(3010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6]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6] 违规收益处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规定执行[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任职等相关时点或期间内两个交易日申报个人信息[1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公司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8] - 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应包含增持主体、目的、数量等内容[18] - 披露增持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8]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19]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9]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2]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2] 可转让股份计算 - 董事和高管以去年末持股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生效[25]
晶雪节能(30101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21:04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两名以上董事议案[3]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6]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6] 投票计算规则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1] - 选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分别计算[11]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半数[14] - 当选人数不足有二轮选举或后续选举安排[14][15]
晶雪节能(3010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4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3]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特定董事同意,利害关系董事回避[4] - 7种情形对外担保及特定累计担保等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5] 特殊担保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批[5]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特定表决通过[5] 债务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管理层及时报告董事会[3]
晶雪节能(3010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21:04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9]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者不得担任[11]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相关处罚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6]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9]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报告[20]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公司反馈落实情况[21]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2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特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2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32]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制度发布主体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40]
晶雪节能(3010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21:0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小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结果报董事会[15]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7]
晶雪节能(30101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8-28 21: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6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股份总数10800万股,均为普通股[7][14]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设立时认购8100万股,持股比例100%[14] - 常州晶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3727.053万股,比例46.013%[13] -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2366.172万股,比例29.212%[13] - 常润实业公司设立时持股1518.75万股,比例18.750%[14] - 常州同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设立时持股488.025万股,比例6.025%[1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9名,含1名职工代表,任期三年[6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通知时间为会议召开5日前[79]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8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8]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09][110]
晶雪节能(3010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21:0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提议聘请或更换机构[6]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6] - 行使监事会职权,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7] 其他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11]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行[20] - 制度按规定执行、修订、解释[20][21]
晶雪节能(301010) - 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4
投资金额与审批 - 项目总投资额累计超1000万元,需选专业机构参与前期调研及可行性研究[7]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批准[10] - 对外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批准[10] - 对外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经董事会批准[10]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批准[10]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经董事会批准[10]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对外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对外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投资项目管理 - 总投资超1000万元的投资项目应选专业调研或专家参与并提供书面意见[34] - 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涉及研究小组负责人等[25] - 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包括提出建议书等[31] 项目报告内容 - 项目报告含项目目的等多项内容[34] - 市场分析涵盖市场定位等方面[35] - 经济效益分析涉及生产经营成本等指标[36] - 技术分析包括技术含量等[37] - 产品生命周期分析产品所处阶段及开发能力[38] - 资金来源分析注册资本等来源[39] - 风险分析包含政策等风险[42]
晶雪节能(301010)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4
制度范围与资金占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资金管理与限制 - 禁止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5] - 规范减少关联交易,限制关联方占用资金[6] 监督与处理 - 财务发现占用当天汇报负责人和董事长[6] - 内审定期专项或不定期抽查占用情况[6] 清偿与交易审查 - 发生占用原则上现金清偿[9] - 关联交易支付需审查程序并备案文件[13] 档案建立与违规责任 - 核算统计资金往来并建专门财务档案[15] - 违规人员接受处分、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