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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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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20:1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决定于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7]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发布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7]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00召开[8]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8]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规定[13]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599,529股,占比27.6370%[11] -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17,564股,占比1.8044%[11] - 中小投资者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91,691股,占比1.8789%[11]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817,093股,占比29.4413%[11]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为68,787,693股,占比99.9573%,反对29,400股,占比0.0427%,弃权0股[16][18][19][20][21][22][23][25][26] -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23]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959,947股,占比99.4107%,反对29,400股,占比0.5893%,弃权0股[23] -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4,362,291股,占比99.3306%,反对29,400股,占比0.6694%,弃权0股[2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26]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68,787,693股,占比99.9573%,反对29,400股,占比0.0427%,弃权0股,占比0%[28]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68,787,693股,占比99.9573%,反对29,400股,占比0.0427%,弃权0股,占比0%,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29]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68,787,693股,占比99.9573%,反对29,400股,占比0.0427%,弃权0股,占比0%[30] -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等议案,同意68,787,693股,占比99.9573%,反对29,400股,占比0.0427%,弃权0股,占比0%,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31]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68,393,943股,占比99.3851%,反对29,400股,占比0.0427%,弃权393,750股,占比0.5722%[32]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4,362,291股,占比99.3306%,反对29,400股,占比0.6694%,弃权0股,占比0%[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62,291股,占比99.3306%,反对29,400股,占比0.6694%,弃权0股,占比0%[28][29][30][31][33]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68,541股,占比90.3648%,反对29,400股,占比0.6694%,弃权393,750股,占比8.9658%[32] 其他情况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时,林宜潘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4] -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时,林宜潘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5] - 部分关联股东就《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进行回避表决[34]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35][36]
利和兴: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5-15 20:54
激励计划 - 监事会审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3]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等核心骨干人员[4] -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6] 授予情况 - 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15日,授予价格6.55元/股[6] - 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6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
利和兴: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20:54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汇德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传坤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
利和兴: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15 20:5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2.14%[9] - 首次授予43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88%,占授予权益总额87.80%[9] - 预留6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6%,占授予权益总额12.20%[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3] 授予情况 - 2023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424万股[27] - 2024年5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61万股,价格6.55元/股[2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5人调为162人,授予总量调为485万股[30] 激励对象 - 董事长林宜潘等6人各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2.00%[10] - 核心骨干人员温元炜获授9万股,占授予总数1.80%[10] -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158人获授370万股,占授予总数74.00%[11] - 预留授予13人,林宜潘获授13.5万股,占预留总数22.13%[38]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30%、30%、40%[16] - 预留若2023年三季报前授予,归属同首次;之后授予,前两期比例50%[16]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 - 2025年[20] - 首次授予2023年营收不低于5.50亿元,23 - 24年累计不低于12.65亿元,23 - 25年累计不低于21.23亿元[20][21] 费用情况 - 预计61万股预留授予摊销总费用276.33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为128.58万元、121.28万元、26.48万元[44]
利和兴: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20:52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4月14日拟订和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3年4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 - 2023年4月28日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8] - 2023年5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4年5月11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4] - 2024年5月15日决定预留授予日并授予限制性股票[14] 激励计划数据 - 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4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 - 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6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6.55元/股[14] - 3名被取消首次授予资格,调减15万股限制性股票[10] 激励计划条件 - 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自身未发生特定情形[21][22] - 授予条件已满足,实施授予符合规定[24]
利和兴:关于注销郑州分公司的公告
2024-05-15 20:52
公司决策 - 2024年5月15日审议通过注销郑州分公司议案[2] - 注销基于整体经营规划和管理需要[3] 决策影响 - 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降低成本[3] - 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改变财报范围,不损害股东利益[4]
利和兴: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20:5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7名董事全出席[3] 决策事项 - 会议通过注销郑州分公司议案,7票同意[5][6] - 会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7] - 2024年5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6.55元/股向13人授61万股[8] -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3票同意[9]
利和兴: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15 20:5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4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3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1] - 2023年5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3年5月17日确定首次授予日[12] - 以2024年5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14] 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 - 向1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 - 作废153.8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为144人,剩余未归属股票270.20万股[17] - 向1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 - 原拟授予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为162人,授予总量调为485万股[16] - 18名激励对象失去资格,3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17] - 因业绩未达目标,115.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17]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长、总经理林宜潘获授13.50万股[24] - 董事黄月明等5人各获授4.00万股[24] - 董事李丽红获授7.50万股[24] -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7人共获授24.00万股[24]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5] - 预留授予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26] - 董事和高管任职转让股份限制,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考核年度为2023 - 2025年,有营收累计目标[28]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29] - 公司业绩达标,实际归属权益额度计算方式[30] - 预留授予费用按规定计量、提取和核算[31] 其他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37]
利和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4-05-15 20:52
股权激励 - 公司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20%[3]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数不超总股本1%[3] -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6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6%[6] 人员获授情况 - 林宜潘获授13.50万股,占预留授予总数22.13%[6] - 其他核心骨干7人获授24.00万股,占预留授予总数39.34%[6]
利和兴: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16:18
报告披露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0日16:00至17:00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 - 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参与[2] - 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提问[3] - 出席业绩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宜潘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