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

搜索文档
利和兴(3010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7 20:01
投资审议标准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经董事会审议[5]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确定审议程序[8]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确定审议程序[8]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计算标准确定审议程序[8] -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子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标准确定审议程序[10] - 设立、增资全资子公司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2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披露并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决策程序[12] 投资操作与管理 - 短期投资按审批权限履行程序后实施[19] - 证券投资至少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9] - 长期投资经项目小组初步评估、可行性分析,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评审,最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28]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等情况下回收对外投资[32]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34] - 对外投资回收和转让需符合规定,保证资产不流失[34] 信息报告与制度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遵循《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对外投资情况[37] - 本制度批准与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利和兴(3010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07 20:0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讨论关联交易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0]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10]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记录会议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11]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召开情况[13]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证券事务部负责保存[1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日公司应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3] 其他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15]
利和兴(3010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7 20: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不超6年[15]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3]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1/2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7] 独立董事意见发表 - 发表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反对和无法发表,明确并签字确认[19]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4]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7] - 保证知情权,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 2名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8]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9]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披露[3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0]
利和兴(30101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7 2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8,957,176股[6] - 公司注册资本233,743,056元,每股1元,已发行股份总数233,743,056股[7][18] - 发起人林宜潘认购7,324,169股,持股82.91%;黄月明认购450,000股,持股5.09%[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9]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22] - 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包括减资、合并等,部分情形持股不超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3][26]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公司15日内答复[3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或董事会起诉违规人员,30日未处理可自行起诉[39][40] - 持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报告公司[43][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提供财务资助单次或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职工超300人董事会含职工代表[111]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01] - 董事会有权审批部分关联交易,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114] 利润分配 -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法定公积金、提任意公积金、支付股利[167] -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25%[167][17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7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6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91][193]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200]
利和兴(3010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7 20:01
人员信息申报 - 董高买卖前3个交易日提交书面买卖计划[7]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9]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 [13] - 董高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14] - 董高离任后6个月内股票全部锁定[16]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董高及配偶不得买卖[21] 股份变动报告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董秘书面报告[24]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数等[24] 违规处理 - 董高拒不申报,董事会可公开披露,责任自负[25][26] - 董高违规买卖,董事会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26] - 公司追究违规董高责任,记录处理情况并报告披露[28][29] 其他 - 董秘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信息,办理申报及检查披露[22] - 董高持股变动达规定按收购办法履行义务[23] - 董高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2][33]
利和兴(3010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07 20:01
担保审批规则 -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2]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股东会审批[15] 担保合同要求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17] - 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19]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展期等需重新报批[19]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21] - 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23] 风险应对措施 - 发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24] - 未履约等情况启动反担保追偿[24]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2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2]
利和兴(30101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7 20:01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报告披露与评估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并披露[15]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12]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涵盖多方面[16] - 定期取得并分析子公司报告,委托审计财务报告[17] 奖惩与追责 - 审计部可提奖励和处分追责建议[19]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董事会处分追责,严重犯罪移送司法[20][21] 制度相关 - 制度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23][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 制度由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发布[26]
利和兴(3010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07 20:01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需向董事会和董秘报告[3]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该资产30%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重大事件[17]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每年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4] - 报告人最迟每月5号提供上月经营信息和本月工作安排[25]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为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任一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4] - 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接到文件资料当天完成审阅签字[29]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或协调审议披露事项[30] 保密与核查 - 接触应报告信息工作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2] - 公司内部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前核查是否为重大信息[33] - 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核查网络信息平台发布信息[33] - 高级管理人员督促分管部门或子公司收集整理应披露信息[34] 责任追究 - 报告义务人瞒报、漏报、误报追究相关责任人及联络人责任[34]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被公司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34]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3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36] - 制度规定与后续法律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3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6]
利和兴(3010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7 20:01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任召集人[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3]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部分报董事会批准[8] - 下设工作组提供决策前期资料[10] - 考评后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报董事会[11]
利和兴(3010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7 20: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提前5天通知[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列席并保存会议记录超10年[13]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并由其解释[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