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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瑞医药(3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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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瑞医药: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3722.41万元,下降169.69%
新浪财经· 2025-10-23 16:19
第三季度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3042.54万元,同比下降39.32%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3722.41万元,同比下降169.69% [1] 前三季度累计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1.37亿元,同比下降43.07%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亏损7972.77万元,同比下降27.23% [1]
多瑞医药(30107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0-23 16:17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7.27元,募集资金总额54540.00万元,净额48204.97万元[1]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投项目拟投入39438.00万元,已使用12484.87万元[2][4] - 年产1600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计划投资20254.00万元,已使用57.31万元,预计剩余22065.98万元[4][5] - 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投资7359.00万元,已使用2575.90万元,预计剩余5205.04万元[4][5] - 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489.00万元,已使用2633.40万元,预计剩余1931.09万元[4][5] - 学术推广及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计划投资3336.00万元,已使用3218.26万元,预计剩余123.36万元[4][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000.00万元已结项[4] 产品情况 - 醋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袋)2025年约定采购量69.57万袋,年产能420万袋[6] 新产品研发 - 新产品开发项目有13个子项目,4个获药品注册批件,2个待申报注册,1个II期临床研究,1个临床BE阶段,3个中试研究阶段,2个小试研究阶段[7][8] 项目进展 - 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置不动产并投入使用,藏药研发项目未完成立项,累计投入2633.40万元[10] 项目调整 - 拟将剩余募集资金29325.47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7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2]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年产1600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学术推广及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结项[14][16] -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等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5] -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等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8] -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等事项符合规定,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13] - 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等事项无异议[18] 其他 - 公司严格控制费用,减少总开支,出现项目资金节余[11] - 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12]
多瑞医药(3010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3 16:16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等[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等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等内容[9] - 设网站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并更新信息[12] - 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沟通[13] - 可进行一对一沟通并公布记录资料[18]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并培训接待人员[20] 工作安排与职责 - 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承办[24]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等职责[26] 说明会与纠纷处理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等情形[32]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配合[33]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遇法规修订及时修订[36]
多瑞医药(3010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3 16:1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5]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5] - 每年在年报披露后1个月内举行说明会[15] 信息披露内容 - 年报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10项内容[16] - 中报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7项内容[16] - 季报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4][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协调披露事务[4][31][36]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披露事宜[4] 需披露情形 -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标准应通知并披露[4]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情形应披露[22] - 发生《证券法》规定20种重大事件应披露[20] - 关联交易金额超标准应披露[24]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披露[24] - 主要资产被处置超总资产30%需披露[25] 信息披露方式 - 中午休市或下午3:30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26] - 紧急停牌应在开市前或交易期间披露[27] 其他规定 - 年报需审计,中报特定情形需审计,季报一般无需审计[18]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期未完成应定期公告进展[27]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披露[28][29] - 董秘负责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存10年[37] -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等情况应告知董事会[39][40] - 定期报告经多环节审核,董事长签发,董秘2日内报深交所[43] - 董事、高管未经授权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47] - 公司变更指定报纸应2日内报告深交所[51] - 处罚结果应5日内报监管机构及深交所备案[54] - 董秘接受董事会监督,履行披露职责[48] - 董事会应及时回复监管问询[48] - 公司保证投资者电话畅通并专人管理[48] - 信息披露培训由董秘和证券部门负责并备案[49] - 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为披露媒体[51] - 违规公司及责任人承担赔偿和处分责任[53] - 披露义务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6]
多瑞医药(3010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3 16: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4][6] 关联交易决策金额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决策[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决策[12]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13] - 拟与关联人发生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书面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关联交易流程 - 遇到关联交易,相关部门书面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初审后报告董事会[20][2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11] 董事会与股东会决策规则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企业有关联关系,不得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有权决定其是否回避[24]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9]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披露与监督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担保除外)[4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担保除外)[41] - 应披露关联交易书面协议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4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需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43] - 日常关联交易需披露交易价格、金额及占比等[44] - 资产收购和出售关联交易需披露资产价值和交易价格等[47]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并提供投票便利[49]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9] - 董事会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计[39] 其他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7]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履行义务[18] - 关联股东未回避致股东会通过关联交易决议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30]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发表公允性意见[32] - 应与关联人签订书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生效后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34,38,39]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并向非关联董事和股东提建议[5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遇法规修订应及时修订[54] - 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制度进行解释[55]
多瑞医药(30107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3 16:16
对外投资审批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由股东会审议[9]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由董事会审议[9] - 其他由总经理审批[11] 交易标的处理 - 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有对应计算法[10] - 股东会审议标准股权交易需审计[11] - 股东会审议标准非股权交易需评估[11] 短期投资管理 - 财务编资金流量状况表[14] - 投资分析人员编年度计划[14] 长期投资流程 - 按性质分新项目和增资[19] - 财务与投资部门确定目的考察环境[20] - 获批后财务与战略部门编协议书[24] - 协议签订后协同办理出资[25] 投资后续管理 - 财务负责管理分析被投资单位[26]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7] - 转让需部门提报告获批[28] - 收回和转让要防资产流失[28]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参照法规章程[30] - 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生效[3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1]
多瑞医药(301075)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0-23 16:16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5][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5] 担保后续程序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8] - 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偿债,未履行则启动反担保程序[9]
多瑞医药(30107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3 16:16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协议备案与终止 - 公司应在全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备案并公告[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两周内签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备案并公告[7]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2]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距募集资金到账不得超6个月,完成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备案并公告[14]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4]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得超总额30%[16]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年报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定期报告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19]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仅变更实施地点可免部分程序[21] - 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等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23]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17] 资金使用监督 - 公司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28]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28]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8]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9] 制度相关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1]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等规定[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制度修改需股东会审议并批准[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多瑞医药(30107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3 16:16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配置不少于三人的内部审计人员[3]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6] 审计频率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7]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2] 及时审计事项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0][11] 业绩快报审计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需对其审计,关注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13] 审计机构权限 - 有权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参与重大经济决策可行性论证及制度修改[15] - 可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资料[15] 审计过程权力 - 审计中可开会、检查、取证,制止违规行为并提建议[16][17] 经费与计划 - 履行职责经费需经当年财务预算批准[17] - 审计工作需制定年度计划,按时间表通知并实施[19] 复审规定 - 被审计对象或个人15日内可申请复审,复议期间原结论照常执行[20] 档案管理 - 审计人员应编制、复核并整理归档审计工作底稿,机构应建立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24]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违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报请董事会处理[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遇法规修订应及时修订[28][29]
多瑞医药(3010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6: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审议[5][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八项对外担保事项需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审议[4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审议[4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0]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六种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14]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20] - 股东会通知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3]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2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股东会表决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除关联股东外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0]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33]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4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