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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1-03 19:52
证券简称:广立微 证券代码:30109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1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 (一)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6 | | (二)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 | 差异的说明 7 | | (三)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四)本次授予情况 8 | |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12 | | (六)结论性意见 13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4 | | (一)备查文件 14 | | (二)咨询方式 14 | 一、 释义 除非另有特殊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广立微、本公司、公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 | | |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 ...
广立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1-03 19:5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文件以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性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 大信息"、"重大事项"或"重大事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
广立微: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1-03 19:52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56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1月3日, 以33.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98.70万股限制 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广立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茶芬
2023-11-03 19:52
证券代码: 301095 证券简称: 广立微 提名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茶芬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
广立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华中
2023-11-03 19:52
声明人杨华中,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
广立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3 19:52
法律意见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的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金沪法意[2023]第 241 号 释 义 |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 --- | | 广立微、公司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3 年激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023 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 | 制性股票 | | 后分批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首次授予、本次授予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 ...
广立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03 19:5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勇军、史峥、杨慎 知、LU MEIJUN(陆梅君)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 《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相关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广立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1-03 19:5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 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 ...
广立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1-03 19:5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 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关联法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广立微:关于召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03 19:52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58 关于召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