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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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5] - 公司和商业银行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3] - 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5] - 节余资金使用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应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6] 协议与监管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28] 资金使用限制与审批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及高风险投资[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20] - 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1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20]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2] 资金归还与信息披露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专户,逾期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2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22]
广立微(3010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需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4] 离职移交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9]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离职后2年有效[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
广立微(301095) - 重大信息内部披露制度
2025-09-29 20:18
重大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属重大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信息[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需告知公司[11] - 重大信息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5]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按规定报告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7] - 报告人致重大信息提前泄露致公司受损,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7] 制度说明 - 制度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9 20:18
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6]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1]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广立微(30109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9-29 20:18
制度修订与生效 - 本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10] 独立董事职责 - 会同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职尽责[4] - 学习年报要求并参加相关培训[4] - 听取公司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汇报[4] - 会同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沟通审计相关事宜并核查资格[5] - 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5] - 关注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的各项程序[6]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财务负责人职责 -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5]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29 20:18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2]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由董事、副总经理等担任,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4][5]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2] 离任交接 - 离任前应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和事项[13] 时间规定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应聘任新秘书[1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细则相关 - 2025年9月修订细则[1]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17][18]
广立微(30109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9-29 20: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7]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相关条件[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9]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拟辞职导致上述情况,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履行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建议等[12]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5] - 两名及以上认为董事会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独立董事报告与津贴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通知时披露[18] - 述职报告包含出席会议次数等七方面情况[18]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8] - 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未披露的额外利益[18]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0]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20]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0] 其他 - 文档涉及公司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21]
广立微(3010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1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通知[12] 自行召集与费用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有要求且登记日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4] 发言与决议 - 登记发言人数、次数和时长有限制[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特定提案通过条件更严格[28]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投票权征集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9]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0] 方案实施与记录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37] 职权与规则 - 公司不得授权董事会等代为行使股东会法定职权[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施行,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0][41]
广立微(3010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渠道处理 - 指派专人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并谨慎发布[8] - 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并及时答复反馈信息[9] 会议安排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9] 调研与记录 - 公司接受调研有相关要求和限制[10]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1]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3] - 设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13] 培训与档案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3]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4]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4]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6]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实行[16] 活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职责包括保障股东权利等[17]
广立微(30109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资金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控股股东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交易与责任 - 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合同[7]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8] 监督与违规处理 - 独立董事和审计部门半年查资金往来[8] - 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