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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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 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 务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合同专用章、授权代表签字 章、董事会、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电子章)。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政府部门或行政机关 的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 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授权代表人签字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的文件、协议、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证明书、 ...
广立微(301095)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未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规范 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 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 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 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要 ...
广立微(3010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 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 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关联法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 ...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18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二)临时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经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 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前 5 日发出书面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不受前述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 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会议通知的方式 第三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书面通知方式为:专人 ...
广立微(3010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以及《杭州广 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性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 大信息"、"重大事项"或"重大事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 ...
广立微(3010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9 20: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并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如有)或监事会(如有)。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 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务 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或虽未 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 ...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9 20: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
广立微(3010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9 20: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 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 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 ...
广立微(3010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9 20: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 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严 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 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 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 业 ...
广立微(301095)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29 20:16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55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上述变更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 | 修订前 | |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 | | | 第五条 | |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 | | 斗门路 号天堂软件园 3 | 幢 A F1 | 15 | 楼 | 座,邮 | 沿街道潮涌路 1095 | 号,邮政编码:310053。 | | 政编码:300012。 | | | | |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的修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