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股份(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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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1 21:5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6.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33%[7]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4.2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8%[7]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287,619,120.52元,上期为242,934,160.05元[20]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299,380,459.73元,上期为250,873,865.48元,同比增长19.33%[21] - 净利润本期亏损10,842,865.50元,上期亏损12,746,864.83元,亏损幅度收窄14.94%[21]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 -0.05元,上期为 -0.06元,同比增长16.67%[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251,468,136.59元,上期为212,567,919.42元,同比增长18.30%[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3,371,547.79元,上期为 -40,478,250.42元,扭亏为盈[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707,679,334.68元,上期为230,050,500.00元,同比增长207.62%[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亏损245,857,257.61元,上期亏损39,169,933.24元,亏损幅度扩大527.67%[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5,000,000.00元,上期为850,000.00元,同比增长1664.71%[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4,247,406.15元,上期为 -70,138,293.56元,扭亏为盈[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237,863,016.75元,上期为 -149,614,718.63元,亏损幅度扩大58.98%[25] 资产负债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较上期减少2.56亿元,下降30.08%,主要系购买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支出增加所致[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期增加2.49亿元,增长2263.73%,主要系购入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所致[11] - 合同负债较上期增加462.08万元,增长102.08%,主要是预收的货款增加所致[11] - 研发费用较上期增加255.98万元,增长42.82%,主要系提高研发投入所致[11] - 2025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95,835,982.59元,期初余额为852,117,403.44元[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60,010,000.00元,期初余额为11,000,000.00元[1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51,788,330.79元,期初余额为319,719,401.40元[17]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553,089,533.53元,期初余额为1,532,543,466.48元[17]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749,824,472.15元,期初余额为762,426,729.95元[17]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2,425,407,440.45元,期初余额为2,416,175,783.36元[17]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374,339,668.29元,期初余额为354,993,138.23元[18]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388,543,925.82元,期初余额为369,916,435.72元[1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481人[13] - 王磊持股比例41.50%,持股数量8300.2万股[13]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赵展锋持股1,169,700股,赵家琦持股1,041,400股,汪燕持股991,818股等[14]
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2025-04-21 21:53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
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公告
2025-02-21 18:4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获新发明专利“一种用于丙烷脱氢制丙烯的铂基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202411180297.4[2] - 该催化剂在丙烷脱氢制丙烯反应中选择性最高达99.5%[2] 其他新策略 - 专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提升竞争力[2]
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2-21 18:45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产使用率,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 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莱特")拟将部分闲置资产出售给 宁夏博米恩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米恩"),售价合计 5,972,600.00 元 (含税)。 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是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实业") 的实控人,该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20%股份,博米恩为风光实业的控股子公司,因 此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1 18: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资产交易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公司出售价值5972600元(含税)资产[2] 表决结果 - 出售资产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1 18:4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决定向关联公司宁夏博米恩膜科技有限公司出 售价值合计 5,972,600.00 元(含税)资产, ...
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3 20:12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后,以口头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内容同 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
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1-23 20:1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1月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 - 1月8 - 1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期满无异议[2] - 1月23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3] 激励计划调整 - 2名激励对象放弃,人数由82人调为80人[3] - 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1193万股[3] 合规情况 - 调整符合规定,不影响财务和经营成果[4] - 监事会认为调整合法合规,不损公司及股东利益[5] - 法律意见书认为调整及授予符合规定[5]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6]
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1-23 20:12
激励计划 - 2025年1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议案并公告[2] - 筹划时限定人员范围,登记并保密[6] 股票交易自查 - 自查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1月7日[2] - 11名核查对象自查期买卖股票,9名无内幕交易,2名放弃激励[5] - 未发现利用或泄露内幕信息情形[6]
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1-23 20:12
股权激励授予情况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月23日[3] - 授予数量为119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97%[3] - 授予价格为8.60元/股[3] - 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 激励对象人数由82人调整为80人,授予总量不变[5]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副总经理李大双和王志各获授100万股,占授予总量8.38%,占股本总额0.5%[13] - 财务总监刘淼获授50万股,占授予总量4.19%,占股本总额0.25%[13] - 董事蒋越同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量0.84%,占股本总额0.05%[13] - 管理类骨干人员23人合计获授338万股,占授予总量28.33%,占股本总额1.69%[13] - 专业技术类骨干人员34人合计获授285万股,占授予总量23.89%,占股本总额1.43%[13] 归属期与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分五个归属期,每期归属比例均为20%[14][15] -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或净利润为正[19] -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营收较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15%或净利润不低于1亿[19] -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营收较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30%或净利润较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50%[19] - 第四个归属期:2028年营收较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50%或净利润较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80%[19] - 第五个归属期:2029年营收较2028年增长率不低于50%或净利润较2028年增长率不低于80%[19] 个人归属比例与股份转让限制 -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总得分80≤Y<100,归属比例为100%;70≤Y<80,归属比例为80%;60≤Y<70,归属比例为50%;Y<60,归属比例为0%[20]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预测算与费用摊销 - 2025年1月7日对119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测算,标的股价为15.80元/股[23]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38.64%、30.03%、28.69%、27.26%、27.91%,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股息率为0.45%[23] - 激励计划授予119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9360.28万元[24] - 2025年预计摊销费用3810.36万元[24] - 2026年预计摊销费用2557.07万元[24] - 2027年预计摊销费用1583.70万元[24] - 2028年预计摊销费用936.12万元[24] - 2029年预计摊销费用439.20万元[24] - 2030年预计摊销费用33.82万元[24] 合规情况 -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管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5] -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5] - 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