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点药业(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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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点药业(301130)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6-03-20 18:34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激励对象与条件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设绩效考核指标[3]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4] 计划有效期与拟定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未超10年[3] - 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3] 归属与行权比例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与首次归属间隔不少于1年[4] - 各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归属比例未超50%[4]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不适用50%规定[5] 合规与表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有利公司且无损股东利益[5] - 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书,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股东会拟回避[5] 其他信息 - 公司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5] -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2]
西点药业(301130)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6-03-20 18:3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7649.47万股的1.31%[5][29]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0人,约占2025年12月31日全部职工人数的6.39%[6][2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7][3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2元/股[6][40] 激励计划规则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的20.00%[6][29] - 单个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总额的1.00%[6][29]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权益,否则终止实施[9][33][58] - 激励对象确定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人员[22] - 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28]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50%;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50%[35]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限售规定按相关法规执行[37] 考核指标 - 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目标值增长率15%、触发值10%,2027年目标值增长率20%、触发值15%[46] -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目标值,归属比例100%;触发值≤A<目标值,归属比例80%;A<触发值,归属比例0[48]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S≥100为优秀,归属比例100%;80≤S<100为良好,归属比例80%;60≤S<80为合格,归属比例60%;S<60为不合格,归属比例0[48] 费用预计 -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为1389.16万元,2026年784.90万元,2027年518.60万元,2028年85.66万元[74] 其他规定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8][7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不得转让等[79]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或纠纷应先协商、沟通或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若60日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0] - 本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92]
西点药业(301130)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6-03-20 18:33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股本总额1.31%,无预留股份[7] - 激励对象不超20人,占2025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6.39%[12] - 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16] - 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源于二级市场回购A股[7] 激励对象与流程 - 激励对象为核心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等[10] - 名单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名单,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14] 授予与归属条件 - 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无特定负面情形[27][28] - 归属需公司和激励对象无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任职超12个月且满足业绩考核[29][30][31][32] - 分两个归属期,各占授予权益总量50%[21] 业绩考核 - 2026 - 2027年为考核年度,2026年目标营收较2025年增长15%,触发值10%;2027年目标增长20%,触发值15%[33][35] - 营业收入增长率A≥目标值,归属比例100%;触发值≤A<目标值,归属比例80%;A<触发值,归属比例0%[36] 其他要点 - 授予价格每股15.42元[24] - 授予价格不低于特定均价较高者[25] - 获授股票归属后无禁售期,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激励对象认购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58] - 激励计划尚需股东会批准[60]
西点药业(301130)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6-03-20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49.4685万元,股份总数为7649.468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6][14] - 张俊等35名自然人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以所持吉林省天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折股投入公司[11] 股东信息 - 张俊持股17588846.80股,持股比例40.06%,出资时间为2001年10月31日[13] - 庄萌持股2267679.57股,持股比例5.16%,出资时间为2001年10月31日[13] - 张华持股2182201.62股,持股比例4.97%,出资时间为2001年10月31日[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少于5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6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1]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95][96] - 公司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7]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平台[111]
西点药业(301130)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6-03-20 18:3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当然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和可持续发展事宜研究提建议[6] - 投资评审和可持续发展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8] 会议规定 - 按需召开,定期提前5日、临时提前3日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报董事会[1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西点药业(3011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03-20 18:32
薪酬制度 - 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相关人员[3][5]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8][9] - 董事长、高管年度薪酬含基本薪酬,绩效占比不低于50%[11] 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津贴年发,基本薪酬月发,绩效按规定发[18] - 公司代扣税费,特定情形可不发津贴或绩效[18]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19] 薪酬追回 - 财务追溯重述追回超额绩效薪酬[21] - 违法违规减少、停付或追回绩效薪酬[21] 激励机制 - 可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机制[23]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4]
西点药业(301130)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03-20 18:32
考核人员 - 考核对象为公司核心业务人员,独董、持股5%以上股东等不得参加[6] 考核时间 -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每次归属安排对应的前12个月,各考核周期考核一次[11] 营收考核目标 - 2026 - 2027年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2026年目标值15%、触发值10%,2027年目标值20%、触发值15%[13] 归属比例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4档,对应不同归属比例[15] - 公司层面按营业收入增长率分3档确定归属比例[16] 归属数量计算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按公式计算[17] 考核组织 - 董事会制订与修订办法,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9] - 人力资源部在指导下负责具体考核,保存结果并形成报告[10] 记录保存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留绩效考核记录至少十年[19] 办法实施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西点药业(301130) -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2026-03-20 18:32
股权激励 - 目的是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提升经营业绩[4]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等[9] - 激励对象筛选经经营管理层提名等流程[6] - 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是执行及管理机构[8][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事务[11] - 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分期兑现[11] - 股票期权等待期不少于12个月,每期可行权比例不超50%[13]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不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不超50%[13] - 可行权日须为交易日,部分期间不得授予或行权[13] - 行权(解除限售)需确认条件并办理相关事宜[13][14] - 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需满足特定条件[17] - 分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由董事会确定并报股东会审批[16] - 公司有解释和执行权,未达条件回购相应股票[17]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履行申报和披露义务[17] - 激励对象尽责,资金来源合法合规[18] - 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售股特定阶段不得转让等[18]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收益缴税,披露有误返还利益[18][19] 员工持股计划 - 持有人会议是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21] - 持有人会议下设管理委员会,委员有忠实义务[22] - 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会议、监督管理等职责[23] -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特定方式实施的不得低于36个月[24]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1%[25]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草案摘要等[26] - 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主要条款[26] - 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实施的,管理机构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27] - 持有公司股票达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时依法履行义务[27] - 资产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或混同[27] - 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8] 其他 - 股权激励具体执行方式结合多情况择机选择,法律法规修订时股东会有权调整[30]
西点药业(301130)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6-03-20 18:3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4] 突发事件定义 - 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信息类[6][7][8][9]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经理任常务副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8] 职责分工 -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处理系统、拟定处置方案等[10]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预警预防第一责任人[12] 预警信息处理 - 预警信息包括类别、起始时间等,出现后需汇报分析[13] - 董事会秘书需判断预警信息是否披露并按规定处理[14] 突发事件处理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控制事态并报告[16][17] - 突发事件结束后需消除影响、总结经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应急保障 - 应急保障包括通讯、人员、物资、培训保障[20]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公司依照有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公司信息 - 该制度涉及公司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6] - 文档时间为2026年3月[26]
西点药业(30113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6-03-20 18:31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1] -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4] -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4] 制度制定 - 制定《股权激励管理制度》[4] -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4] 审议安排 - 《公司章程》修订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提交审议[4] 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备案手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