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3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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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11-30 15: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 股价数据 - 2025年10月17日收盘价为34.49元/股[2] - 2025年11月14日收盘价为33.03元/股[2] - 停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 -4.23%[2] - 剔除大盘和同行业影响分别为 -10.05%、 -8.99%[2] 其他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2] - 停牌前20日股价未超20%,未构成异常波动[2]
嘉戎技术(301148) -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11-30 15: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其他信息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17日开市时起停牌[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7] 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14日,蒋林煜为前十大股东之首,持股31360000股,占比26.92%[3] - 截至2025年11月14日,王如顺和董正军并列前十大股东第二,均持股22736000股,占比19.52%[3] - 截至2025年11月14日,国投创合相关基金为前十大股东第四,持股2598845股,占比2.23%[3] - 截至2025年11月14日,蒋林煜为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之首,持股7840000股,占比13.32%[5] - 截至2025年11月14日,王如顺和董正军并列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第二,均持股5684000股,占比9.65%[5] - 截至2025年11月14日,国投创合相关基金为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第四,持股2598845股,占比4.41%[5] - 公告披露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11月14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情况[2]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11-30 15: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3]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1.16元/股[7]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7] 其他 -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主营膜材料技术业务,属同一行业[6] - 两家公司在盐湖提锂、锂电回收领域有广阔发展空间[6]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11-30 15: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 时间进程 - 公司股票2025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2] - 2025年11月21日披露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 - 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4] 审批流程 -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通过[5] - 需获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反垄断局审查(如需)[5]
嘉戎技术(301148)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及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30 15: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100%股权,拟收购其44.83%股份[3][6][24]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3][6] 股权结构变更 - 现控股股东蒋林煜等2025年11月27日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厦门溥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殿君[3][7] 发行相关 -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21.16元/股[16]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12月1日,认购价格26.7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80%[27]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7,341,299股A股,募集资金不超10亿元[24] 股份限售 - 厦门溥玉因出售目标公司股份获得对价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8] - 楼永通等部分交易方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满足特定条件锁定期延长至少6个月[19] - 宁波博杉等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不足12个月,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超12个月则为12个月[19] - 其他交易对方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19] 交易程序 - 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多项决策和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程序[4][5][32] 交易价格 - 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依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确定[13][15] 认购情况 - 乙方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10亿元,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确定数量为准[24][28] - 乙方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涉及特定情形为三十六个月[29]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11-30 15: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 交易情况 - 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等报批事项,相关审批已披露并提示风险[2] - 截至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拟购买资产完整权利,无限制转让情况[2] 交易影响 - 交易有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增强持续经营等多方面能力[2]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11-30 15: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 控制权变更 - 2025年11月27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3] - 交易完成后,预计控股股东变更为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殿君[3] 交易情况 - 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需获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同意注册[1][2] - 标的资产指标及发行股份比例预计不超上市公司相应指标100%[4] - 重组后主营业务预计不变,不构成重组上市[4]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5-11-30 15:45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说明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
嘉戎技术(301148) -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11-30 15: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 因审计、评估等工作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股东会审议交易事项[2] - 待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召集股东会审议[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4]
嘉戎技术(301148) -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30 15:45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2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向各位独立 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3 名,实际参加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具体而言: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厦门溥玉")等 1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