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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30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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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30119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 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 ...
家联科技(30119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不确定性或临时商密可暂缓,国家或商密可豁免披露[4][6] - 暂缓披露需满足未泄露等条件[5] 管理与流程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7] - 发生可暂缓、豁免信息需内部审批[8] - 需建信息台账并妥善保管存档[8][11] 后续处理 - 信息泄露或有传闻需及时核实报告[11] - 暂缓原因消除应及时公告信息[12]
家联科技(30119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的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 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应当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因委 员辞职、被免职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补 选新的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 ...
家联科技(3011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关联方需反担保[16]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9]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除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9] - 未达股东会、董事会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20] 关联交易限制 - 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披露并12个月累计计算[20] - 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审议决策[20][21]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4][26] 日常关联交易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29] - 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 协议至少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29] 豁免情况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8] - 参与公开招标等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家联科技(30119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 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 ...
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宁 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
家联科技(30119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卫星)
2025-04-26 00:19
会议相关 - 2024年度公司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6] - 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8] - 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8] - 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8] - 2024年度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 决策事项 - 2024年4月10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长薪酬议案[8] - 2024年4月10日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议案[8] - 2024年4月10日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8]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22]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前者于5月14日经股东大会通过[23]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于5月14日经股东大会通过[25] 关联交易与新设公司 -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不超500万元的法律服务采购等关联交易[16][17] - 2024年7月15日公司与多方共同设立广西竹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7]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公司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19][20] - 独立董事监督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认为无违法违规行为[18] - 独立董事督促公司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3]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于卫星自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4] - 于卫星现场参加董事会1次,通讯表决8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12] - 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等积极沟通[11] - 独立董事学习法规制度,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决策提建议[14][15] - 独立董事实地考察公司,为公司发展提建设性意见[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未行使特别职权[26]
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ESG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3]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半数通过有效[16]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表决,授权书表决前提交[17]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用传真等[18] ESG专项小组 - 组长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担任,设副组长一名[6] - 组长、副组长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其他人也可列席[19] 规则说明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9]
家联科技(30119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燕)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晓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晓燕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 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1979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 师。在公司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