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科技(3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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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想科技8月27日获融资买入1648.38万元,融资余额9276.82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8 09:33
股价与融资交易表现 - 8月27日公司股价下跌4.89% 成交额达1.79亿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1648.38万元 融资偿还2641.60万元 融资净流出993.22万元 [1] - 融资融券余额合计9276.82万元 其中融资余额占流通市值比例达1.78% 处于近一年80%分位高位水平 [1] 融券交易状况 - 8月27日融券交易量为零 融券余量0.00股 融券余额0.00元 [1] - 融券余额水平超过近一年70%分位 处于较高位置 [1] 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1日 2021年12月6日上市 总部位于四川自贸试验区 [2] - 主营业务为自主可控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军工行业应用 聚焦装备信息化管理领域 [2] - 收入构成:人工智能业务占比43.45% 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系统占比41.64% 智能装备占比14.91% [2]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6月30日股东户数达1.77万户 较上期大幅增加102.54% [2] - 人均流通股2926股 较上期减少50.63% [2]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104.83万元 同比增长9.19% [2] - 归母净利润142.67万元 同比大幅下降52.74% [2] 分红政策实施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3920.00万元 [3] - 近三年累计派现总额达1520.00万元 [3]
观想科技(301213.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42.67万元,下降52.74%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00:5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4104.83万元 同比增长9.1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67万元 同比减少52.7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12.26万元 同比增长372.79% [1] - 基本每股收益0.0178元 [1]
观想科技(301213)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2025-08-27 23:17
公司架构 - 观想科技持有观想传感66.6667%股权,四川观创持有33.3333%股权[3] 减资情况 - 2025年8月26日审议对控股子公司减资议案[1] - 观想传感减资后注册资本450万元,观想科技认缴300万,四川观创认缴150万[4] - 公司对观想传感减资4700万,四川观创减资2350万,持股比例不变[6] 减资目的 - 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提升经营效益[7]
观想科技(301213)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27 23:1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00万股A股,每股31.50元,募资63000.00万元,净额56910.02万元[1] 项目变更 - 2025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三项目变为“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3] - “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调整后募投21701.00万元,募资21352.56万元[5] 资金使用 - 2024年8月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2025年8月归还[6] - 公司拟用不超500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7] - 2025年8月26日审计、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用5000万元补流[10][11][12] - 保荐机构对本次用闲置募资补流无异议[14]
观想科技(3012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经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审议披露[12] - 重大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相关审议[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董事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关联交易计算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20]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20]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披露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2] - 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重大关联交易[23]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总金额则提交股东会[26]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等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披露[26]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其他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30] - 与关联人交易四种情况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32] - 与关联人交易五种情况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7]
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2] 股份禁售期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5] - 董事和高管减持计划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4]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公告[1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转让股份,证监会有权采取监管措施[18]
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2:4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提前3日发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0]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两次不出席可撤销职务[10] 结果呈报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三日内书面呈报董事会[12] 规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董事及高管任期与履职 - 任期届满未连任职务自然终止,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职[4] - 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高管提前一月提交[5] - 特定情形辞职董事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6] 职务解除与交接 - 违规损害利益经决议可解除董事、高管职务[6][7] - 离职生效5日内交接工作并移交文件资料[9] 离任审计与义务 - 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10] - 离职后两年忠实义务有效,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1][12] 股份转让限制与制度施行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观想科技(3012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为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为内幕信息[8] 知情人范围与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公司董事等及相关人员[13]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3] 档案与备案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17]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材料保存至少十年[21]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在特定时间自查内幕交易情况[23] - 发现问题核实追责并披露处理结果[23] - 责任人需对致损担责赔偿[25]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9]
观想科技(30121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募集资金支取与监管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全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主要内容[8] 投资计划与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2]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存放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3]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7] - 专户数量原则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7] 资金使用与审批 - 项目投资资金支出按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手续[10]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超募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募资金拟实际投入与计划差异超50%需履行相关程序[23]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29]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0][31] 核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2]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32] 资金使用决策与公告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25]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8] 专项审核与鉴证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披露鉴证结论[33] - 鉴证结论为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3]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34] - 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结论[34] - 若会计师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4] - 保荐机构发现违规或风险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披露[34]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责任人公司给予处分,造成损失担责[36] - 制度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执行法规和章程规定[38]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