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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想科技: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2024-07-26 22:56
业绩总结 - 会计差错更正使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3,536,081.42元[9] - 会计差错更正使2022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6,684,831.86元[9] - 会计差错更正使2023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2,145,446.01元[9] - 会计差错更正使2023年第三季度资产总计减少948,848.38元,净利润减少849,688.07元[10] - 2023年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系统、智能武器装备管控模块及人工智能产品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2.27%、19.98%、27.75%,较2022年分别同比增加 - 26.50%、627.34%、39.39%[40] 内控情况 -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缺陷造成损失超资产总额1%,重要缺陷为超0.5%但小于1%,一般缺陷为小于0.5%[5][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含财务报告内控环境无效、更正已公布财务报告等[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含严重违法违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科学等[6] - 2024年1月4日至4月15日开展2023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评价范围涵盖8家公司,纳入评价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涉及13项业务流程、73个控制点[28] - 2023年度内控自评发现的一般缺陷已组织整改并跟踪[30] - 会计差错更正金额占影响当年资产总额比例不超1%,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33] - 2023年存在募集资金不当使用情况,已于9月15日归还,募集资金管理内控无缺陷[33] 募投项目 - 截至报告期末,三个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分别为12.22%、4.42%、26.04%,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5] - 自主可控新一代国防信息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1634.41万元,已投资1421.29万元,投资进度12.22%[39] - 装备综合保障产品及服务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5937.07万元,已投资262.21万元,投资进度4.42%[39] - 研发联试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5198.66万元,已投资1353.59万元,投资进度26.04%[39] - 三个募投项目合计承诺投资22770.14万元,已投资3037.09万元,投资进度13.34%[39] - 公司募投项目开始于2022年初,受宏观等因素影响进度慢,均未进入试生产阶段[40] - 公司客户受军方采购计划等影响,对新产品适用评价影响研发及生产进度[41] - 公司管理层拟开展是否延期或变更募投项目的讨论评估工作,暂无明确结论[43] 其他事项 - 2023年报会计差错更正一是对2022年提前确认收入追溯调整,二是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7] - 2024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8] - 2024年4月23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鉴证报告[12] - 2023年保荐机构检查发现公司在装备综合保障项目不当使用募集资金1457.402万元[15]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支付1457.40万元,其中1290.14万元结转为销售成本[17] - 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5月10日多次发布报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整改情况[18] - 2023年9月15日公司用自有资金转回不当使用的募集资金1457.402万元[20]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有效执行[23] - 2023年度公司召开5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决议有效[25] - 2023年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27] - 2024年初成立内控评价小组对2023年度内控体系进行评价[29] - 公司按相关规则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并编制自评报告[34] - 公司编制年报选“不适用”与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差异因考虑角度不同[45]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慢原因合理[47]
观想科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2024-07-26 22:56
关于《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观想科技")转来的 《关于观想科技 2023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我们 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问询函 2、提到:"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显示,因你公司对提前确认收入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对前期部分业 务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更正,你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 353.61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 668.48 万元,2023 年三 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减少 485.94 万元、393.53 万元,其他部分科目也 存在更正。请你公司: (1)根据公告,你公司 2022 年与某单位签署《****建设合作分成协议》, 合同约定"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该项目于 2022 年 7 月收到客户 出具的 ...
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魏强、王礼节、易津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6-03 19:0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08.51万元,2022年为1761.63万元,由盈转亏[2] 监管情况 - 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3] 信息披露 - 截至2024年4月25日年报披露,未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2]
观想科技: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6-03 17:4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08.51万元,由盈转亏[1] 违规情况 - 2024年5月29日收四川证监局警示函,未披露2023业绩预告[1] - 魏强等三人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2] 后续措施 - 公司将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4] - 不服措施可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3]
关于对观想科技的监管函
2024-06-03 17: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8.51万元,同比降111.84%[1] - 2023年净利润为负且同比降超50%,未按规预告业绩[1] 责任认定 - 魏强、王礼节、易津禾对公司违规行为负责[1]
观想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9: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 司的委托,指派张小龙律师、牛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四川观 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 ...
观想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9:51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 号 5 栋 1 单元 14 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
观想科技: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09 18:34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 |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参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5.募集资金 | | | 存放及使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9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1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参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 | |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5.募集资金 | | | 存放及使用"之"存在的问题"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参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 | |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5.募集资金 | | | 存放及使用"之"采取的措施"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 ...
观想科技(30121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20:38
营业收入及利润 - 2024年第一季度,四川观想科技营业收入为1.5亿元,同比增长57.8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59万元,同比下降36.56%[5] - 公司营业成本增加155.37%,主要因为项目交付验收导致收入增加[10] - 公司财务费用减少34.47%,主要因收入减少导致[10]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5,011,122.33元,较上期增长57.9%[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5,391,707.41元,较上期增长67.1%[17]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726,594.07元,较上期下降57.2%[17] - 净利润为662,847.51元,较上期下降53.6%[18] 现金流量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亿元,同比下降24.90%[5]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达到1.68亿元[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1,663,698.43元,较上期下降20.5%[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5,633,767.47元,较上期增长2.2%[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970,069.04元,较上期下降24.9%[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13,039.65元,较上期下降206.6%[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32,333.33元,较上期增长9380.6%[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5,350,775.36元,较上期下降28.7%[21] 公司股东情况 - 公司总资产为89.7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0%[5]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魏强持股比例最高,达到42.43%[12] - 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15.38%[12] - 公司控股股东魏强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67.37%的份额[12] 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流动资产合计为792,524,457.17元,较期初略有下降[15]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05,149,006.12元,较期初有所增加[15]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70,426,318.53元,与期初持平[16]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15,995,769.07元,较期初有所增加[16]
观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20:32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 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