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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想科技(3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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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想科技(301213.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42.67万元,下降52.74%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00:5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4104.83万元 同比增长9.1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67万元 同比减少52.7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12.26万元 同比增长372.79% [1] - 基本每股收益0.0178元 [1]
观想科技(301213)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2025-08-27 23:17
公司架构 - 观想科技持有观想传感66.6667%股权,四川观创持有33.3333%股权[3] 减资情况 - 2025年8月26日审议对控股子公司减资议案[1] - 观想传感减资后注册资本450万元,观想科技认缴300万,四川观创认缴150万[4] - 公司对观想传感减资4700万,四川观创减资2350万,持股比例不变[6] 减资目的 - 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提升经营效益[7]
观想科技(301213)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27 23:1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00万股A股,每股31.50元,募资63000.00万元,净额56910.02万元[1] 项目变更 - 2025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三项目变为“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3] - “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调整后募投21701.00万元,募资21352.56万元[5] 资金使用 - 2024年8月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2025年8月归还[6] - 公司拟用不超500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7] - 2025年8月26日审计、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用5000万元补流[10][11][12] - 保荐机构对本次用闲置募资补流无异议[14]
观想科技(3012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经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审议披露[12] - 重大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相关审议[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董事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关联交易计算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20]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20]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披露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2] - 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重大关联交易[23]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总金额则提交股东会[26]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等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披露[26]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其他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30] - 与关联人交易四种情况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32] - 与关联人交易五种情况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7]
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2] 股份禁售期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5] - 董事和高管减持计划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4]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公告[1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转让股份,证监会有权采取监管措施[18]
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2:4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提前3日发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0]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两次不出席可撤销职务[10] 结果呈报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三日内书面呈报董事会[12] 规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运营稳定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 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 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 事、高级管理 ...
观想科技(3012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四川观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所列下述重大事件为内幕信息: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
观想科技(30121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募集资金支取与监管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全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主要内容[8] 投资计划与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2]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存放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3]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7] - 专户数量原则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7] 资金使用与审批 - 项目投资资金支出按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手续[10]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超募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募资金拟实际投入与计划差异超50%需履行相关程序[23]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29]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0][31] 核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2]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32] 资金使用决策与公告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25]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8] 专项审核与鉴证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披露鉴证结论[33] - 鉴证结论为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3]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34] - 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结论[34] - 若会计师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4] - 保荐机构发现违规或风险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披露[34]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责任人公司给予处分,造成损失担责[36] - 制度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执行法规和章程规定[38]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0]
观想科技(301213)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7 22: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9999999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7999.9999万股,每股面值1元[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6]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3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5] 公司收购股份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31] - 因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股份,应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1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4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5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3]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