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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想科技(3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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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想科技(301213)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7 22: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9999999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7999.9999万股,每股面值1元[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6]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3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5] 公司收购股份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31] - 因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股份,应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1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4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5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3]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8]
观想科技(3012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担保定义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须股东会审议[7]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 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且超 5000 万元须股东会审议[7]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须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 - 股东会审议超总资产 30% 后担保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由其他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 担保管理措施 - 向董事会提供对外担保法律建议,处理纠纷和追偿[13]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13] - 专人关注被担保对象,经营恶化及时报告[13] - 被担保对象债务到期未履行,督促并启动追偿报董事会[14] - 发现被担保对象丧失能力,采取措施控制风险追偿[16] 担保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违规及时披露整改[17] - 按规定披露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信息[19]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或破产及时披露[20]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制度董事会视情况处分责任人[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6]
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22:49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9]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应聘任新秘书[9]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义务 - 对公司负有忠实、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谋不正当利益[13] 工作细则施行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观想科技(3012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 决策机构与权限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6] - 股东会审批交易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5种情况[8]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5种情况[9]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5种情况[10] 投资流程 - 总经理负责组织对拟投资项目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3] - 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变更需经相关层级审查批准[15] 投资限制 - 公司不得动用信贷、募集资金买卖流通股票,不得拆借资金给其他机构买卖[16] 投资管理 - 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跟踪管理[16] - 财务部加强投资收益控制,投资收益纳入会计核算体系[23]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收回、转让与核销需经相关层级决策[18]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转让投资[18] - 转让对外投资价格需评估后报公司相关层级批准[18]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8] - 公司需清理长期不运作的投资项目并妥善保管法律文书[20] - 公司应审核投资处置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20] 内部监督 - 公司审计部为对外投资内部监督检查日常管理部门[22] - 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审批等情况[22][25] - 发现问题应报告总经理,职能部门需查明原因并纠正完善[31]
观想科技(3012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4] 业务流程 - 相关人员申请,证券事务部审核,董事长决定[6] - 决定后登记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7][9] 后续要求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材料[9] - 特定情况立即披露,违规追究责任[9][11]
观想科技(3012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22:49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应在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谴责人员不得担任[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10] - 公司最迟在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材料[11] - 深交所异议候选人不得参选[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3]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请撤换[14]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召开前3日送达通知和议案并形成记录[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或行使[20]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天[32] 信息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专门会议应记录所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6]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8] - 董事会办公室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8] 履职保障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37]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7] - 董事会秘书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协助并及时办理公告事宜[39] - 公司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履职,阻碍时可向相关机构报告[39]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等取得未披露额外利益[39]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0] - 董事会可修改本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42][43] -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6]
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2:4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4] 提名规则 - 代表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候选人,需提前十日提交资料[9] - 候选人资料需含在公司5%以上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10] 审查反馈 - 提名委员会认为候选人不符资格,应提前五日反馈意见[12]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最多接受一人委托[13] 结果呈报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三日内书面呈报董事会[15] 规则执行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观想科技(3012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0] 报告报送与审计 -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15]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6种情形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6]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7] 担保与关联交易披露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4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42]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2] - 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需披露[43] 募集资金相关 - 公司当年募集资金使用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24]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3]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保密审查、合规性审查等程序[45] - 定期报告由证券部会同财务部拟定披露时间,经董事会审核后预约[47] - 临时报告在触及披露事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审核后披露[49] 责任与监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5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5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履职行为[64] 其他要点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需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9]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29] - 公司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需披露[29]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业绩快报[2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24] -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52]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为10年[66]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8] - 处理违规责任人结果需在5日内报深交所备案[70] - 公司信息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平台[65]
观想科技(3012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2:49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4] -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5] 战略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等事项研究并提建议[8] 会议规则 - 不定期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经同意不受限[10]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0]
观想科技(3012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2:4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需提供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证明文件[14] 通知与变更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如需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 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7][18] - 股东会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股东权益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2] 董事选举 - 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下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3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保证独立董事比例[37]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有多项议案时股东仅对部分投票视为出席,未发表意见议案视为弃权[40][41]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决议次日公告[44][46]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