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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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20:11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 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聚焦战略,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 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大力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公 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93亿元,同比增长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04亿元,同比下降4.4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等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中荣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20:11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蒋基路女士、吴胜涛先生、王铁刚先生的履职情况以及独立 性自查情况报告等,公司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 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 股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 ...
中荣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吴胜涛)
2024-04-23 20:11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胜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吴胜涛作为中荣印 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 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 的原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特长,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胜涛,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 硕士学历,法国里昂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华为 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信惠悦咨询公司咨询项目经理、德勤咨询公司合伙人、华 夏幸福集团副总裁、宜信集团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300949)独立董事,2022年9 ...
中荣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20: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含3名独立董事[6]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电话通知[18]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20]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出席[2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半数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28]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10年,应包含相关内容[27][28] - 董事在决议上签字担责,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3]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秘书汇报执行情况并传达意见[29]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1]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7]
中荣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3 20:11
其他应收款 - 中荣印刷(昆山)2023年初余额12168.77万元,偿还6918.25万元,期末5250.52万元[13] - 沈阳中荣印刷2023年初余额4900万元,偿还600万元,期末4300万元[13] - 天津中荣印刷科技2023年初余额29097.92万元,偿还11755.75万元,期末17342.17万元[13] - 广东领汇电子商务2023年初余额0.64万元,往来1008.2万元,期末1008.84万元[13] 应收账款 - 中荣印刷(昆山)2023年初余额602.25万元,往来670.35万元,偿还781.58万元,期末491.02万元[13] - 广东领汇电子商务2023年初余额0.16万元,往来2650.9万元,期末2651.06万元[13] - 中荣印刷(越南)往来13.87万元,偿还0.19万元,期末13.68万元[13] - 中山市美图实业往来20.98万元,偿还11.41万元,期末9.57万元[13] 汇总 - 2023年期初余额47148.5万元,往来4587.05万元,偿还20492.83万元,期末31242.72万元[13]
中荣股份: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20:1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荣 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中 荣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增加公司资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 前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 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 ...
中荣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20:11
证券代码:301223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以书面形式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焕然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黄焕然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公司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
中荣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3 20: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5]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0] - 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声明与承诺等材料[14]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5] -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董事会等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独立董事应签字确认[26] - 独立董事应制作工作记录,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27] 独立董事沟通与报告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8]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内容涵盖出席会议、参与工作、行使职权等情况[2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32] - 公司可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3]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提供相关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3]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4]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4]
中荣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蒋基路)
2024-04-23 20:11
(蒋基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蒋基路,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 博士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管理学院专业教师、审计 系主任,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担任广东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 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评审财务专 家;现任融捷健康(300247)独立董事、广东罗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 上市)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中荣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20:11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强化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荣印刷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