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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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股份(3012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11-12 11:44
董事履职规范 - 董事履职应在授权范围内,忠实、勤勉、谨慎[2] - 董事与公司交易需报告并审议[3] - 董事不得谋取私利、自营同类业务[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需说明披露[10] - 董事12个月未出席次数超半数需说明披露[10] - 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二人[9] - 董事审议授权事项应判断并监督[10][11] - 董事审议重大交易应评估影响[11]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应判断并回避[11] - 董事审议财务资助应关注股东情况[13] - 董事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数据波动[15] - 董事发现媒体不符应督促披露[16] - 董事离职后需保密且不从事相近业务[18]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制度完善,确保依法工作[18] - 董事长应遵守规则,保证会议召开[18] - 董事长不得越权,重大事项审慎决策[18] - 董事长应督促决议执行并告知情况[19] 高级管理人员要求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应符合股东利益[22] - 高级管理人员应执行相关决议[23] - 高级管理人员遇情形应报告[24] - 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确认[25] 其他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26]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事项负责[27] - 财务负责人应保证财务独立并报告[28] 股份与信息披露 - 5%以上股份质押需报告披露[4] - 特定人员股份转让规定应披露管理[29] 规范制定与监督 - 董事和高管应监督公司运作[28]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应知悉规定[28] - 本规范由董事会制定解释[32]
中荣股份(30122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12 11:44
财务资助期限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12个月[6] - 约定期限届满后继续资助视同新发生行为需重新报批[10]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和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3] 资助限制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1]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12] 信息披露 - 披露财务资助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多项内容[12] - 被资助对象到期未还款等情形公司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3] 责任与制度说明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将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17]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19]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相关法律等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
中荣股份(3012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2 11:44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架构, 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 ...
中荣股份(30122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2 11:4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董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董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审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事项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经2/3以上通过[16]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3] 关联交易范围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等多种事项[10] 人员义务 - 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问题[11] 公司防范措施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及占用资源[9] 审计评估要求 - 审计和评估报告由符合《证券法》规定机构出具[19] 特殊交易规定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0][27][28] 交易计算及程序 - 连续12个月内特定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21]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除外[2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按规定披露和审议,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3] 关联人名单报送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4]
中荣股份(30122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2 11:44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 司将货币资金、股权、有价证券,以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 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四条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 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五条 公司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控制机制,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 ...
中荣股份(30122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12 11:4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为进一步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 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依据上述相关规定,以及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301223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 | 益,规 ...
中荣股份(30122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2 11:44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中荣印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分支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创 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 实施。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
中荣股份(3012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2 11:44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 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 ...
中荣股份(3012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2 11:44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会议及工作程序,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 董事长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 ...
中荣股份(30122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12 11:44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 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及公司现金流 和货币资金持有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 配,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 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 理财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运作。控股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