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帮股份(3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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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7:20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0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28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71%[7] - 营业收入从2.91亿元增至3.28亿元,增幅为12.7%[2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1.2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5%[7] - 净利润为67,710,664.14元,与上期67,595,450.43元相比基本持平[30] - 基本每股收益为1.3344元,上期为1.3262元[31]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从1.73亿元增至2.05亿元,增幅为18.5%[29] - 销售费用为10,053,675.15元,较上期8,786,531.60元增长14.4%[30] - 研发费用为21,442,376.60元,与上期21,375,974.99元基本持平[3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22.97%,金额从23,544,738.67元增至52,498,597.85元[18]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78,610,865.78元,较上期71,841,959.00元增长9.4%[34] 经营活动现金流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82.68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361.7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至52,826,757.17元,较上期11,441,912.63元增长362%[34] - 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26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71%[1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26,790,603.24元,较上期154,585,960.10元增长46.7%[33]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大幅下降99.96%,金额从424,222.20元降至167.97元[18]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46.45%,金额从1,055,029,000.00元降至565,000,000.00元[1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37.52%,金额从7,087,214.99元降至4,428,332.12元[1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05.24%,金额从143,000.00元增至293,500.00元[1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75.52%,金额从13,786,110.78元增至37,983,479.02元[1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为3,261,413.94元,上期无此项[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010,232.96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现金743,010,000.00元[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72,983,246.06元,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现金565,000,000.00元[34] 筹资活动现金流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90.18%,金额从28,643,512.25元降至2,812,404.49元[18] 资产和投资变动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9961.83万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64.76%,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所致[12] - 货币资金从2.83亿元减少至1.00亿元,降幅为64.8%[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9,618,296.05元,较期初281,219,157.28元减少64.6%[34] -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774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90.17%,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12]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1.98亿元增加至3.77亿元,增幅为90.3%[25] -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769.47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大幅增长303.82%,主要因预付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12] - 应收账款从1.58亿元增至1.81亿元,增幅为14.4%[2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12.9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0.07%,主要因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14] 股东权益和股本结构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9.24亿元增至9.66亿元,增幅为4.5%[27] - 未分配利润从3.83亿元增至4.25亿元,增幅为10.8%[27] - 公司股本保持不变,为5147万股[2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142名[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喜隆和赖凯合计持股比例达58.42%[20] - 公司期末限售股总数约为3155.49万股,其中赖喜隆持有2158.1万股[23] 总资产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0.710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81%[7] - 公司总资产从年初103.18亿元增长至107.11亿元,增幅为3.8%[25][26][27]
盛帮股份(30123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7 17:17
资金占用防范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保护合法权益[1] - 严格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 公司与关联方管理 - 公司与关联方人员、资产、财务等应分开独立核算[2] - 经营性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并及时结算[4] - 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使用[4] 检查与审计 - 财务部、审计部每季度检查资金往来情况[7] - 注册会计师专项审计,独立董事专项说明[7] 占用处理 - 发生占用董事会要求还款,拒不偿还可诉讼[8] - 未归还占用资金、未解除违规担保不得转让股份[8] 以资抵债 - 关联方以资抵债需符合规定,方案报证监会经股东会审议[9]
盛帮股份(30123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27 17:17
对外投资标准 - 重大投资经股东会审议: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7][8] - 董事会审批且披露: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8] 投资计算与规定 - 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负值取绝对值[9] - 分期缴足出资以协议约定总额算[10] 审批程序与办法 - 业务部门形成报告按流程提交审批[13][14]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17] 其他要点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3] - 投资原则:合法、符合战略、适度、效益优先[4] - 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6]
盛帮股份(301233) - 《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7 17:17
财务资助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含)或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指持股不足50%且无控制权的子公司[2] 财务资助原则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需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并披露[5] - 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助[5] - 对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6] - 鼓励对科技型企业合理资助,严格控制对非科技型公司资助[5][6] 财务资助流程 - 提供资助需与被资助对象签署协议,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以外事项[7] - 资助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1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资助时,公司向其提供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1][12] 资助政策调整 - 建立科技属性评估机制并动态调整资助政策[9] 信息披露要求 - 提供资助需披露包括资助事项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等多项内容[14] - 已披露资助事项在被资助对象未及时还款等情形时需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15][16] - 因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且构成资助情形需及时披露[16] 资助管理措施 - 经办部门妥善管理资助协议及资料并关注时效期限[18] - 发现未经批准的异常资助协议应向董事会报告并公告[18] - 发现被资助人经营恶化等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报告董事会[18] - 资助到期督促被资助人偿债,未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20] - 资助到期展期视为新资助,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1] 违规责任 - 违反规定擅自提供资助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20] 未来策略 - 鼓励对科技型企业加大财务资助,实施差异化政策[22]
盛帮股份(30123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7 17:17
控股股东声明与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除外)应5日内更新报备[5] - 控股股东应及时告知公司所持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信息[8]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7][13] - 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6][13] - 按要求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3] - 质押股份时应考虑对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影响[11] - 相关收购等信息披露前特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11] - 出现债务逾期等资信恶化情形应披露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11]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以特定形式占用[16][17] - 转让公司控制权前需解决未清偿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问题[22] - 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22] 股份买卖限制 - 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25] - 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25] - 在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25] 股东权益与交易原则 - 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21] - 作出的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并保证有效施行[28] - 保障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权利[29] - 与公司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4] 违规收益与股份增持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31]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31] -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披露股份增持计划有相关规定[32] - 披露增持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要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33]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情形,增持2%或完成计划或期限届满要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和核查意见[32]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以上情形,增持完成要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和核查意见[33]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以上情形,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要披露进展公告[33] - 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要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股份[34]
盛帮股份(301233) - 《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7: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287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47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为5147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赖喜隆持股1950万股,比例60.78%[16] - 发起人赖凯持股900万股,比例28.05%[16] - 发起人葛永会、刘志远各持股75万股,比例2.34%[16] - 发起人范德波持股60万股,比例1.87%[16] - 发起人张焕新持股54万股,比例1.68%[16] 股份限制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审议[4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审议[4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11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每连续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9,18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9]
盛帮股份(30123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7 17:17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管理制度[2] - 发布信息和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发布和回复,提交董秘审核[8]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15]
盛帮股份(301233)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10-27 17:17
征集人相关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7] - 董事会征集须全体董事1/2以上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需全体1/2以上同意[7] - 股东征集时持股证明与提交文件日间隔不超2交易日[16] 文件披露与提交 - 召集人2日内披露征集公告[16] - 征集人股东会召开2日前提交代行使表决权材料[16] - 公司公开接收征集文件的指定邮箱[10] 公告内容要求 - 征集公告载明征集人资格声明等内容[12] - 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载明授权委托事项等信息[14] - 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征集获授权股东人数等信息[17] 提案权征集 - 提案权征集不以披露股东会通知为前提,结果满足持股比例后行使[18] - 征集人10日前报送征集结果公告及文件[18] - 召集人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19] 其他规定 - 撤销征集在股东权利确权日前披露公告[20] - 不得设置股东授权委托不可撤销条款[21] - 重复委托以最后签署或收到委托书为准[21] - 公开征集活动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23] 行权与确权日期 - 提案权行权日为提交提案日,表决权行权日为股东会召开日[24] - 提案权确权日为股东会通知发出日,表决权确权日为股权登记日[24]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解释和修改[27][28]
盛帮股份(3012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7:17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5] - 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9] 重大事件报告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10] 总经理办公会 -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由总经理主持[12][13] - 应有明确议题,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有会议记录且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15] - 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15]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通过后生效实施并负责解释[17][19]
盛帮股份(3012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7 17:17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18] - 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的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未达股东会标准的,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8]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批准[19] 关联交易披露与程序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2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2] 董事会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财务资助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特殊交易情况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五类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三类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30]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31] 内部管理职责 - 关联交易内部信息归集部门为财务部,负责档案管理等工作[34] - 证券事务部负责定期更新关联方名单并发送至财务部[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