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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3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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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301239)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20:20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5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5〕8593 号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 眼科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 我们核查了后附的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普瑞眼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普瑞眼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普瑞眼科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 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 ...
普瑞眼科(30123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20:20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740,476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65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5,867.02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10,673.5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5,193.50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上市手续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299.9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109,893.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普瑞眼科(30123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8 20: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强化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管理、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 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8 20:15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普瑞眼科医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 ...
普瑞眼科(30123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4-28 20: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 ...
普瑞眼科(301239)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欢)
2025-04-28 20:15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邹欢,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学位。 现为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资本市场会计与财务、 财务智能化等。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邹欢) 本人作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20: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20:15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师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 该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 ...
普瑞眼科(3012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8 20: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 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 (五)公司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20: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 体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 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 机构,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董事长一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