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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3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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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20: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瑞眼科 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 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
普瑞眼科(3012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8 20: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 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 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公司经营层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 ...
普瑞眼科(301239)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20: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1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9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3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4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5 ...
普瑞眼科(30123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8 20:15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 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该次股 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分散投票给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由获得赞同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公司在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并适用本实施 细则。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变更一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表明该 ...
普瑞眼科(301239)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华东)
2025-04-28 20:15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汤华东) 2024年度,本人作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严谨认真、 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 交的各项议案,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作用等方式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汤华东,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硕士学 位。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上海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讲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北京金诚 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专职律师, 北京德和衡 ...
普瑞眼科(3012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8 20: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瑞眼 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 等)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相一致,不得随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20:15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邹欢先生、汤华东先生、CHEN PENGHUI 先生、陈 凌云女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 结合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邹欢先生、汤华东先生、CHEN PENGHUI 先生、陈凌云女士(已 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〇二五年 ...
普瑞眼科(3012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4-28 20:15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本工作细 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事项的 会议。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时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
普瑞眼科(30123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8 20: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不实或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预计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价值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控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 作原则和机制。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应对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 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应对工作 ...
普瑞眼科(3012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8 20:15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 导。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不得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 中代表公司发言。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