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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回购报告书
2024-01-15 17:15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 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 超过 50.93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0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
华厦眼科: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1-12 16:05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4 年 1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 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 月 8 日)登记在 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 1 | 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 | 255,764,011 | 30.45 | | 2 | 苏庆灿 | 255,405,989 | 30.41 | | 3 | 厦门涵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731,250 | 5.44 | | 4 | 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745,000 | 3.90 | | 5 | 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851,300 | 3.79 | | 6 | 厦门 ...
华厦眼科: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8 17:08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月 8日上 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妮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华厦眼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8 17:08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01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鉴于公司董事长苏庆灿先生因个人 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凤国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 长远发展,实现" ...
华厦眼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1-08 17:07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03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 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 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 2、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50.93 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8 18: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厦眼科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俊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冀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赵冀、刘亦轩 | | | 年度("核查期间")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不适用 | 是 否 | | 现场检查手段: | | | 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访谈;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章程及各 项公司治理制度;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对相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 | | | 查阅。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 | ...
华厦眼科(301267) - 2023年12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14 01:46
医院概况与专科优势 - 深圳华厦眼科医院设有8大专科,包括眼底病、屈光、白内障、斜视与小儿眼科、青光眼、眼表及角膜病干眼等专科 [4] - 眼底病专科由深圳市眼底病首席专家赵铁英院长领衔,拥有丰富的复杂疑难玻璃体视网膜疾病诊疗经验 [4] - 屈光专科具备全飞秒激光手术、EVO-ICL晶体植入术等先进技术,是国内能全面开展屈光手术的优秀专科之一 [4] - 白内障专科成功实施深圳首台跃无极/散光三焦点/艾无级/AcrySof IQ Vivity®屈光白内障手术 [4] - 斜视与小儿眼科特设"视功能训练室",2019年加入深圳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联盟医院 [4] - 眼表及角膜病干眼专科是深圳首家拥有高端干眼治疗设备(LipiFlow睑板腺热脉动治疗、OPT优化脉冲光治疗)的医院 [4] 政策环境与扩张策略 - 国家政策持续鼓励社会办医,公司收到多地政府投资邀约,为全国性扩张创造有利条件 [4] - 未来扩张采取新建与并购同步策略,优先选择并购方式进入新市场 [4][5] - 通过集团化经营优势,并购可快速实现学术、人才、资金等资源输入,提升经营效率 [5] - 计划通过内生增长及外延并购"双轮驱动",确保未来5-10年业绩可持续增长 [5] 市场竞争与行业前景 - 深圳华厦拥有近十位深圳三甲医院原眼科学科带头人,临床诊疗技术和疑难眼病服务能力本地领先 [5] - 中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从2015年507.1亿元增长至2020年1,125.7亿元,2016-2020年CAGR达17.3% [5] - 预计2024年中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达2,563.1亿元,2020-2024年CAGR为22.8% [5] - 当前中国眼科细分医疗服务渗透率较低,市场需求将持续提升 [5] 区域布局与发展规划 - 深圳华厦在福田院区基础上新建南山院区,满足不同片区市民就近就医需求 [6] - 南山院区将打造为国际眼科中心,引进国外专家及合作商业保险机构,服务本地及海外患者 [6] - 计划依托两大院区布局数十家视光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合作提供近视防控、眼病筛查等服务 [6]
华厦眼科: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
2023-12-06 23:4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 收到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被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实施留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配合调 查文件。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已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公 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 未发生变化,除苏庆灿先生外的公司其他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 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正常,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按照公司既定高质 量发展战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社会,回馈广大投资者。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
华厦眼科: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1 16:49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3-039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1 户,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 238,830,000 股,占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8.432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总股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1-01 16:4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厦眼科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号)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万股,并于2022 年1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56,000.00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503,663,671股(其中首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