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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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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7 16: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第 1 页 共 11 页 (二)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三)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 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
华厦眼科(3012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7 16: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
华厦眼科(301267)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7 16: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通知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
华厦眼科(30126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7 16: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报告人"),应及时将有关 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 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不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 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规避监管风险。 第四条 当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 门、单位(包括不限于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 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 相关资料。 第二章 ...
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7 16: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 其他职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 或者几个董事单独决策。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规 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2025-04-27 16: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事项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事项由董事会批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可将其他主要人员纳入本制度的绩效考核范围,视同为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 ...
华厦眼科(30126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7 16:0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厦眼科医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 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 ...
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7 16: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人员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 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 ...
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7 16: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厦眼科医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证券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 ...
华厦眼科(3012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7 16:02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 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如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 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