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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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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募集资金存放与支取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2]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13]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他用[11]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有差异需解释原因[1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0] - 超前次募投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21] - 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1][22]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进行[23]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3] - 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使用超募资金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2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7] 监督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34]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应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36]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应分析整改[36]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并出具报告[37] - 公司应披露专项核查结论[37] - 保荐机构对特定鉴证结论需分析核查[37] - 保荐机构发现异常应报告深交所[38] 其他规定 - 制度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0][42] - 《监管规则》实施前后超募资金适用不同规则[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11]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等未经授权培训应避免代表公司发言[9]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有信息沟通等多项职责[17] 沟通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等信息[14] 活动与会议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23]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33] - 公司应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并在事后及时披露情况[24]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公司应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对外联系渠道[28]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收集答复投资者诉求[26] - 公司应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互动平台等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6] 信息披露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以外信息,但应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35,37]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须列明风险因素,情况变化时及时更新信息[38] 档案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3]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35] 互动易平台管理 - 董事会秘书是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与管理负责人,负责审核信息[42] - 证券部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日常管理,拟订回复内容经审核后发布[44] - 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回复投资者问题[44]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45,4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6]
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 - 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多项职权[14]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宜[20]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18] - 会议原则上需1/2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总经理级会议提前2天送达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天通知[22][29] 人员义务与报告 -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8,13,9] - 总经理应定期书面报告工作,闭会向董事长报告情况[31][43] - 遇重大事故,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44] 权限与考核 - 总经理享有多项审批和处置权[34][35][36]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32] - 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组织[32]
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7]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7] 交易审批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交易报股东会批准[12] - 未达董事会标准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3] 资金管理 - 财务部定期编制资金流量状况表[17] 投资计划 - 投资分析人员编报年度短期投资计划并报批[17] 投资操作 - 财务部按计划划拨资金至其他货币资金账户[17] - 投资操作人员提意见经确认后操作[17] 投资汇报 - 主管负责人定期汇总短期投资盈亏及市值表报批[17] - 投资项目季报制,归口部门监督检查[20] - 合作情况每季度制表报告,预算调整需原机构批准[22] 投资处理 - 四种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5] - 四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审计,子公司遵循规定并月报[28] - 派出人员签责任书,接受考核并述职[30] - 董事长组织对派出人员考核奖惩[30]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32]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提案[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认定为关联人[6][8]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类事项[9]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除外[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1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批准[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17]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会议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作决议,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超出预计金额应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3] 豁免情况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6] 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适用本制度规定[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制定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18:46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安排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内控和财务信息[7]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至少每半年审计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6] - 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7]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6] 内部审计涵盖范围 - 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12] - 审查评价重点包括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等制度[13] 审计事项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五项内容[14]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四项内容[14]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五项内容[15] - 审计关联交易需重点关注相关内容[15] 审计流程 - 审计项目立项后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通知书[21] - 审计终结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22] - 被审计者10日内送交书面意见[22]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6]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6]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相关内容[26] - 内部审计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32] -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提出奖惩建议[33] - 违反审计制度视情节轻重处分[33] - 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聚胶股份(301283) -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1-17 18:46
关联交易数据 - 2026年拟与鲁华泓锦关联采购总额不超3.5亿元[2] - 2025年1 - 10月向其采购19332.87万元,占比13.33%,与预计差异-39.58%[7] - 2024年度向其采购17654.68万元[8] 鲁华泓锦情况 - 注册资本40680.4318万人民币[1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6.18亿元、净资产16.32亿元[11] - 2025年1 - 9月主营业务收入17.07亿元、净利润1.53亿元[11] 交易审议情况 - 预计事项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3] - 关联法人淄博富丰泓锦投资合伙企业将回避表决[3] -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3] - 独立董事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保荐机构无异议[1] 备查文件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1]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2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21] - 国泰海通证券核查意见[22] 其他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24]
聚胶股份(301283) - 关于预计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11-17 18:46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1] 业务详情 - 交易品种含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2] - 交易额度不超5亿元,期限为2026年全年[2] - 资金源于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2] 风险应对 - 业务面临汇率波动等风险[5] - 制定制度规范交易、控制风险[6][7]
聚胶股份(30128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11-17 18:46
募资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每股52.69元,募资105380万元,净额96220.43万元[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投入85659.16万元,未使用13006.53万元[5] 现金管理 - 拟用不超120000万元自有和15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2][10] - 自有买金融产品,收益补日常经营;募集买保本产品,收益优先补募投[9][14] 决策审批 - 2025年11月17日监事会同意,保荐机构认为合规且利于提效[20][22] 备查文件 - 含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国泰海通证券核查意见[23]
聚胶股份(301283)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11-17 18:46
授信申请 -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11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1] - 授信业务含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1] - 授信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1] 额度相关 - 申请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日起12个月[1] - 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核准为准,可循环使用[1][2] 其他安排 - 董事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申请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