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3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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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立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09-28 16:2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8]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报董事会[12][13]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5]
智立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3-09-28 16:26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是 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部 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 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 其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 和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及 ...
智立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09-28 16:26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2][4] -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设独董任主任委员[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程序 - 职责含提董事会规模构成建议、拟定选标准程序等[7] - 董事、高管选任需委员会决议后交董事会通过实施[10]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多种方式表决[14]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5]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20][21]
智立方: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幼美
2023-09-28 16:26
人事提名 - 肖幼美被提名为智立方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1] 任职情况 - 现担任四家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一家2024年9月卸任[11] -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过渡期要求[11]
智立方: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8 16:2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下午14:3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0日[4] - 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A栋五楼会议室1[5]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多个时段[2][25][27]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312,投票简称为智立投票[20] 议案信息 - 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普通决议事项需半数以上通过[8][9] - 总议案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30] - 累积投票提案包括换届选举相关人员[31]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 17:00[10] - 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11] 选举信息 - 本次应选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7] - 选举票数按不同职位有相应计算方式[23]
智立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3-09-28 16:2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前次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3]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4]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置换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4] -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3][6][7][8] 审核与核查 - 公司应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4] - 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3] 资金支付与使用 - 公司支付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款项应合理合法并提供依据性材料[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到期归还并公告[17] - 改变募集资金项目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关联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1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23] 内部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会计设台账,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25]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年报披露[25]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6]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29]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总额30%,补充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 闲置资金投资 - 公司拟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2] -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32]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32] - 按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需提交股东大会[3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涵盖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等[35] 办法执行与解释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4] - 办法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或抵触时,按届时有效规定执行[34]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37]
智立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09-28 16:26
担保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1]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 担保管理措施 - 法律事务职能部门协同财务部做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和评估[21] - 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管理,定期与银行等核对[21]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1] 担保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2]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要向债务人追偿[24]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5] - 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7] - 已披露担保事项在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27]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要披露追偿情况[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智立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8 16:26
会议与选举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1] - 提名邱鹏等4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提名肖幼美等3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拟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9] 资金与财务 - 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的49,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10] - 拟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 - 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9] 议案情况 - 换届选举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6][9][12][15][18][21][24][31] - 多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9][13][16][18][22][25][28] - 全体董事对第二届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审议[28]
智立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09-28 16:26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 ...
智立方: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淑钿
2023-09-28 16:26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淑钿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 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