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慧博云通(301316)
icon
搜索文档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10-30 23:24
业绩总结 - 宝德计算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977,868.77万元[3] - 慧博云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74,301.04万元[3] 财务指标 - 宝德计算与慧博云通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的财务指标比例为536.67%[3] - 宝德计算与慧博云通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的财务指标比例为299.02%[3] - 宝德计算与慧博云通营业收入的财务指标比例为561.0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慧博云通拟发行股份购买宝德计算65.47%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10-30 23:2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宝德计算65.47%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 - 交易完成后宝德计算将成公司控股子公司[2] 交易情况 - 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已披露审批程序并提示风险[1] - 部分宝德计算股份存在仲裁情形[2] -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实质法律障碍,不涉债权债务转移[2] 交易影响 - 交易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改善财务状况、突出主业等[2][3] - 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3]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10-30 23:2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向57名交易对方购买宝德计算65.47%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 事件进展 -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2] - 2025年5月13日公告交易进展情况[3] - 2025年5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交易相关议案并签署协议[3] - 2025年10月30日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交易相关议案并签署协议[4] 后续程序 - 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交易所审核、证监会同意注册等程序[4] 合规说明 - 公司董事会认为现阶段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提交法律文件合法、有效[5][6]
慧博云通(301316)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10-30 23:24
股东股份情况 - 申晖控股本次质押400万股,占所持4.68%,占总股本0.99%[2] - 申晖控股持股8550万股,累计质押2711万股,占所持31.71%[3] - 舟山慧博创展持股6000万股,累计质押1290万股,占所持21.50%[3] - 余浩持股1168.3497万股,未质押比例100%[4] - 股东合计持股15718.3497万股,累计质押4001万股,占所持25.45%[4] 质押风险及影响 - 申晖及慧博创展质押股份资信良好,风险可控[5] - 质押无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不影响控制权[5] - 质押不影响公司业务、融资及经营能力[5] 其他 - 公司将关注质押情况并及时披露信息[5]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8]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5-10-30 23:2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5.47%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 评估相关 - 聘请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1] -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目的是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提供市场价值参考[2][3] -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以收益法评估值为最终结果[3] -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5]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10-30 23:2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5.47%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 保密措施 - 公司按法律法规和制度采取保护措施并制定保密制度[1] -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记录信息并制作备忘录[1] - 协议设有保密条款,建立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 - 多次督导提示知情人遵守保密制度[2] - 董事长与董秘确认档案真实准确完整[4] 说明时间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6]
慧博云通(3013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5-10-30 23:24
会议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3][6][8] 交易情况 - 本次交易涉及宝德计算65.47%股份[38][41][44] - 部分交易对方持有的宝德计算股份存在仲裁情形[41][4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经调整后为20.18元/股[56] 财务相关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56] - 聘请容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中联资产评估咨询公司出具相关报告[68][69]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当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75] 其他事项 - 余浩承诺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73] - 公司聘请5家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78] - 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87][88]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10-30 23:2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57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宝德计算 65.47%股份,交易对方中除了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锦秀长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深圳市众投八十八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融昱佳润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 0.31 ...
慧博云通(30131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10-30 23: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 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现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 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 行业或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 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 ...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5-10-30 23:2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特此说明。 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 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57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宝德计 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计算")65.47%股份,并向实际控制人 余浩、战略投资者长江产业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2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