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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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9:18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总经理在会议上作了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董事认真 听取了该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 2023 年度主要 工作,各位董事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各位董事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周国庚先生、赵春旭先生、黄兆阁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 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2023 年董事 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
豪江智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9:18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专项意见。 基于此,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国 庚、赵春旭、黄兆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 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 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 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 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
豪江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9:18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0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 ...
豪江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兆阁)
2024-04-24 19:18
2023年履职情况 - 召开董事会9次,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3] - 独立董事出席5次股东大会[4] - 主持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 多次对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7][8][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10]
豪江智能:瑞信证券关于豪江智能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4 19:18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0 次 | | --- | ---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次 | | (2)培训日期 | 2023 年 11 月 28 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 |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 |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
豪江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9:1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53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13.06元,募集资金总额5.91618亿元,净额5.3985857175亿元[1] - 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2015113762亿元,含置换金额1.4185865245亿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2241533372亿元,专户余额1.2241533372亿元,买理财产品2亿元[2] 专户资金情况 - 招商银行青岛即墨鹤山路支行专户余额8226.206497万元,用于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项目[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即墨支行专户余额117.086869万元,用于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4] - 中国民生银行即墨支行专户余额3898.240006万元,用于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4] 资金置换情况 -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完成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185865245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386.319886万元,共1.4572185131亿元[7] 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4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期末未到期余额2亿元[8] 项目投资情况 - 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承诺投资25,586.31万元,本报告期投入7,511.63万元,投资进度29.36%[17] - 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承诺投资10,813.5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746.12万元,投资进度6.90%[1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5,000.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5,0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00%[17] - 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承诺投资24,677.14万元,调整后投资12,586.05万元,本报告期投入8,757.36万元,投资进度69.58%[17] 其他情况 - 青岛银行即墨支行专户节余资金及利息10419.20元转至智能家居项目专户,已完成该专户销户[4][11][12] -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无变更,无变更投资项目,无违规使用资金情况[9][13][14]
豪江智能: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9:18
薪酬方案 - 2024年4月23日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部分待股东大会审议[1] - 适用对象为领酬董监高,期限为2024年度任职期[1][2]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9万元/年(含税)[3] - 非独立董事、监事按岗位领酬,高管按规定领酬[3][4] 发放方式 - 基本年薪月发,津贴季发,按实际任期算薪[5] - 薪酬为税前,个税公司代扣代缴[5]
豪江智能: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19:18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15:00 - 16:30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在全景网举行[1] -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1] 人员与问题征集 - 董事长等人员出席说明会[1] - 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1] - 2024年5月14日16:30前可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征集页面[1] 后续查看 - 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查看情况及主要内容[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3]
豪江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9:18
综合授信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8亿人民币[1] - 申请银行含平安银行青岛分行等多家商业银行[1] - 综合授信含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业务[2] - 授信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2] - 本次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豪江智能:瑞信证券关于豪江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9:18
内控体系建设 -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公司及所有子公司,业务涵盖内部环境等内容[2] - 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多项制度明确职责权限[4]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5] - 公司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监控各类风险[6] - 公司建立会议沟通和OA系统,实施SAP系统提升管控能力[7][8][9] - 公司明确各环节程序职责,监督控制重点业务[10][11]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专人管理避免资产流失[12][13] -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以预算为考核依据建立考核体系[15]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和合同管理制度,维护股东利益并闭环管理合同[18][19][21] 数据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00%[27]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分5%及以上、2%(含)至5%[28] -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总额2%以下[28] - 财务和非财务报告重大、重要缺陷数量均为0个[28] 审计结论 - 审计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报相关内控有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