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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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09 18:46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6] - 公司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8]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3] 其他规定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4]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及自身履职情况报告[17] - 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执业质量、审计费用变动等情况[18][19]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情节严重时公司应改聘[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2][23]
豪江智能(301320)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09 18:46
市值管理 - 目的是推动公司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实现整体利益和股东财富增长[3] - 原则包括系统性、科学性等[5] 管理职责 - 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协同负责,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秘为具体负责人[7] 具体措施 - 董事会制定投资价值长期目标,建立匹配薪酬体系[7][8] - 董事长督促执行决议,完善内部制度[9] - 董秘做好投关和信披,加强舆情监测[9] - 通过并购重组等促进投资价值反映公司质量[11] 风险防控 - 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设预警阈值[14][15] - 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分析原因、加强沟通[1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025年9月制定[20][2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冲突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8][20]
豪江智能(3013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09 18:46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管理措施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1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12]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3] - 其他职能部门及员工协助工作,未授权人员避免代表公司发言[14] 限制与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4]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保存3年[16]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交流内容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准,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8]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8]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替代信息披露义务,不回答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披露后原则上不撤回或替换,有错漏及时更正[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1][22]
豪江智能(3013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09 18:46
董秘任职与职责 - 公司设一名董秘,为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董秘[3] - 近36个月受深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董秘[4] - 董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相关制度[6] - 董秘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多方信息沟通[6] - 董秘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签字[7]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董秘相关流程 - 董秘出现细则规定情形,公司应自事实发生日起1个月内解聘[4][11]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履职[10] - 公司聘任董秘和证代后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10] - 董秘离职,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2]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8]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9] 股东情况关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2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要保证关键文字或数字准确性[21] - 信息披露提供文件要齐备,格式和内容要完整[21] - 信息披露内容和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则[21] 董秘其他职责 - 董秘要及时出席深交所约见[21] - 董秘要促使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董秘联络信息变化要及时通知深交所[21] 公司沟通事项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公司股东并公告[14] - 公司发生异常要主动与深交所沟通[21] 细则执行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豪江智能(3013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09 18:46
人员变动处理 - 董事辞任公司需两交易日内披露、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 董事等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三十日内解除职务[8]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9] 离职相关规定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11] - 董事及高管任期结束后三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3] - 董事及高管任职转让股份受限,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其他规定 - 离职董事等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本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9月[21]
豪江智能(3013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09 18:46
会议召开 - 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 会议不定期召开,会前三天通知,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3] - 经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4]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4] 会议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6]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
豪江智能(30132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09 1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履职应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随通知披露[24] 沟通与反馈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人员反馈落实情况[21] - 2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向深交所报告[24] 公司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公司给予与其责任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责任承担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1]
豪江智能(3013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09 18: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0][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 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2] - 部分提案需额外经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主持[18][2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述职[20] 提名与记录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3] - 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实施与撤销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9]
豪江智能(30132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09 18:46
募集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一次[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与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9]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过30%需调整投资计划[2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置换前需对外公告[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需归还[16] 现金管理与超募资金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为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4]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用途改变与审核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四种情形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0]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8]
豪江智能(30132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09 18:46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除董事会审批外还需股东会审议[5] - 对外投资所涉相关额度不足董事会审议权限下限,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6] -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需报公司批准后实施[6] 投资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建议,初审通过后调研论证上报董事会[11][13]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12] - 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具体实施[15] 投资管理 - 公司经营管理班子负责监督项目运作及经营管理[16] - 当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5种情况发生时,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1][27] - 当投资项目明显有悖公司经营方向等4种情况发生时,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7]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等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30]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0] - 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32] - 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33]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34] - 子公司董事会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沟通[3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7] - 本制度未作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3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8]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