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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17 19:05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61591482T。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490,000 股,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angdong ...
绿通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9:05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不少于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 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 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
绿通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9:05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 ...
绿通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3-11-17 19:05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 --- | --- | | 12 | 黄嘉莉 | 核心骨干人员 | 46 | 查天微 | 核心骨干人员 | | 13 | 李宗幸 | 核心骨干人员 | 47 | 李嘉堂 | 核心骨干人员 | | 14 | 杨培智 | 核心骨干人员 | 48 | 黄文武 | 核心骨干人员 | | 15 | 张仕颖 | 核心骨干人员 | 49 | 许建华 | 核心骨干人员 | | 16 | 叶冠聪 | 核心骨干人员 | 50 | 熊康健 | 核心骨干人员 | | 17 | 万涛涛 | 核心骨干人员 | 51 | 叶威 | 核心骨干人员 | | 18 | 张勤辉 | 核心骨干人员 | 52 | 龚尚 | 核心骨干人员 | | 19 | 陈旭方 | 核心骨干人员 | 53 | 黄什坤 | 核心骨干人员 | | 20 | 邱超杰 | 核心骨干人员 | 54 | 黄亮景 | 核心骨干人员 | | 21 | 汤志刚 | 核心骨干人员 | 55 | 向碧容 | 核心骨干人员 | | 22 | 朱耀发 | 核心骨干人员 | 56 ...
绿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3-11-17 19:03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除附件所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最终变更内容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 记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经营层或其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 ...
绿通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11-17 19:01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证券代码:30132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本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 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本公司。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 ...
绿通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11-17 19:01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姜永宏保证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姜永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永宏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姜永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未持有公司 ...
绿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9:0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锐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 ...
绿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9:01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 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7 19:01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 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见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