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3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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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晶]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 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陈晶女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学专业。2017 年至 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 ...
信德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20:32
会议时间 - 2024年5月15日13:30召开现场会议[1] - 2024年5月15日9:15 - 15:00进行网络投票[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3] 会议审议 - 审议12项提案,部分为特别议案[3][4] - 对总议案及多项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19] 登记信息 - 2024年5月13日9:00 - 11:30、13:30 - 16:00登记[6] - 可直接到公司或以信函等方式登记[6]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51349,简称为信德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14][15] 其他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地点在大连[1][3] - 授权委托书经签章后有效至会议结束[20]
信德新材: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2024-04-23 20:32
授信与担保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20亿元授信额度[1] -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12.8亿元连带责任担保[2] - 截至公告披露日,预计担保额度总额128000万元,占净资产46.18%[20] - 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20384.44万元,占净资产7.35%[20] 子公司情况 - 奥晟隆2023年营收41727.81万元,净利润3461.55万元[7] - 大信新材2023年营收275.44万元,净利润 - 231.20万元[10] - 信德贸易2024年3月资产总额3650.88万元,1 - 3月净利润 - 52.02万元[14][15] - 成都昱泰2024年3月资产总额33069.55万元,1 - 3月净利润380.77万元[17][18] 公司业绩 - 2023年度营收45247.39万元,2024年1 - 3月为5281.88万元[13] - 2023年净利润 - 2615.14万元,2024年1 - 3月为 - 135.38万元[13]
信德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
信德新材: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成都昱泰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32,882.86 | 133.58 | 15,529.00 | 17,487.44资金拆借 | 经营性往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 |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1,118.46 | 69,088.70 | 315.95 | 49,436.58 | 21,086.53 | - | 本表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汇总表第 2 页 单位:万元 | | | 占用方与上 | 上市公司核 | 2023 年期初 | 2023 年度占用 | 2023 | ...
信德新材: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20:32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仅供信德新材为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309 号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德新材")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0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信德新材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
信德新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308 号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德新材")管理层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德新材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信德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自我评估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信德新材是否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
信德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特设辽宁信德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 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
信德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3 20:32
资金运用 - 公司拟用不超10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4][9] - 投资产品为低风险理财或存款类,期限不超12个月[2][3][4][9]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4][9] 风险管控 - 投资受市场、利率、流动性等风险影响[5] - 财务部核对余额、跟踪运作,内审部门审计监督[5][6] - 监事会、独立董事可监督检查,必要时聘专业机构审计[7] 投资意义 - 确保正常经营前提下投资,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8]
信德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并报 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管理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 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 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辽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