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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科技(3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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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科技(30135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20:00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 - 董事会提议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7]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全票通过[3]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多为6票同意待审议[5][6][7][10]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全票通过[12] 公司决策 - 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5] -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4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6] - 拟使用不超20000万元超募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3] - 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布袋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不超10000万元[14]
南王科技(30135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9:55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044 【2025.8.26】 1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凯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清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黄韬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社会消费需求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 有关风险因素具体内容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 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章节中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 | --- | --- | --- | | 第三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 | | 第四节 | 公司治理、环境和 ...
南王科技(3013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8-25 19:53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与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 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
南王科技(30135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8-25 19:53
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 他有关法律 ...
南王科技(30135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5-08-25 19:53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8 月26 日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 |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的比 | | --- | --- | --- | --- | --- | --- | | | | | | 数的比例 | 例 | | 郑清勇 | 中国 | 董事、财务总监 | 10.00 | 5.64% | 0.05% | | 刘莺莺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 1.00 | 0.56% | 0.01% |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人) (83 | | 133.00 | 75.00% | 0.68% | | | 预留部分 | | 33.31 | 18.79% | 0.17% | | | 合计 | | 177.31 | 100.00% | 0.91%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南王科技(30135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19:5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王科技"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南 王科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 激励"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
南王科技(301355) -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8-25 19:53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公司简称:南王科技 | | | 股票代码:301355 | | --- | --- | --- | --- |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备注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不适用)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否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否 | | | 3 | 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否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否 | 是 | | | | 说明前述 ...
南王科技(30135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8-25 19:53
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特别提示 一、《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订。 二、本激励计 ...
南王科技(30135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25 19:53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
南王科技股价微跌0.71% 公司回应未涉足竹产业业务
金融界· 2025-08-14 03:32
股价表现 - 8月13日股价报收12.67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09元,跌幅0.71% [1] - 当日成交量为34181手,成交金额达0.43亿元,换手率为3.41% [1] - 公司当前总市值24.72亿元,市盈率为86.24倍 [1] 公司业务 - 主营业务为环保纸袋及食品包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餐饮、零售等行业 [1] - 所属行业为造纸印刷板块,注册地位于福建省 [1] 投资者互动 - 公司回应投资者提问表示暂未开展竹产业相关业务 [1] - 后续若有相关业务开展计划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该回应针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涉足以竹代塑、竹产业相关业务的询问 [1] 资金流向 - 8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50.84万元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1091.06万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