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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电子(3013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元元)
2025-05-30 17:31
人员提名 - 赵元元被提名为东南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涉及特定股份持有和任职限制[7] - 最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等[8][9][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超六年[10] 声明信息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13]
东南电子(3013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常小东)
2025-05-30 17:31
独立董事提名 - 东南电子董事会提名常小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及任职情况[6]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禁止情形[7] - 被提名人无证券市场禁入等限制情况[8]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及任期合规[9][10]
东南电子(30135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5-30 17:3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7]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原法定代表人辞任需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 新增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担责后可向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的条款[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除员工持股计划外,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行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10][1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0][11] 审议事项规定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审议单次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2]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4][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1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33] - 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3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36] - 现金分红条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37][39]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38]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及网站公告[47][48] - 债权人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7][4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4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49]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49]
东南电子(301359) -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5-30 17:31
人事变动 - 2025年5月30日公司选举李建朋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人员信息 - 李建朋1987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 - 有多家公司任职经历[2]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日李建朋间接持股595,000股,占总股本0.50%[3]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4]
东南电子(30135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30 17:3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6月17日14:30[1] - 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17日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3] 提案信息 - 提案1.00应选5名非独立董事,提案2.00应选3名独立董事[6] - 提案3、提案4和提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6] 会议登记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8:00 - 16:00[8]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乐清市纬十一路218号公司证券部[8] 投票方式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359”,投票简称为“东南投票”[1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6月17日多个时段[15]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6月17日9:15 - 15:00[15] 其他 -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6] - 总议案涵盖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20] - 涉及多项修订议案[20]
东南电子(30135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17:30
会议与选举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 提名仇文奎等5人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4] - 提名孙俊科等3人为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5] 制度修订 - 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4项规章制度[7] - 拟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11] 股东大会安排 - 拟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12]
东南电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17:16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5,8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42,920,000元 [1] - 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预计增至120,176,000股 [1] - 若实施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仅调整分配总额 [1]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现金分红含税标准为每10股5元,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扣税后为4.5元 [2] - 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持股1年内补缴0.5元/10股,超过1年免征 [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为每10股转增4股,与分红同步实施 [2] 股权登记与除权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1日 [3] - 分派对象为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现金红利通过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 转增股不足1股部分按尾数排序派发,确保总数匹配 [3] 股本结构及财务影响 - 分红前总股本85,840,000股,转增后增至120,176,000股 [3] -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24年每股净收益调整为0.3815元 [4] - 首次公开发行价20.84元/股经2023年调整至20.09元/股,本次分派后承诺最低减持价调整为13.99元/股 [4] 股东承诺调整 - 主要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后同步调整 [4] - 本次权益分派导致最低减持价格从20.09元/股下调至13.99元/股 [4]
东南电子(301359)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3 16:46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8 2、自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为: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5,8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 ...
东南电子(301359) -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09 19:22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 给本 ...
东南电子(301359)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09 19:22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7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一路218号东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含通讯视频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仇文奎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