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3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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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3][4]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6] 管理与审批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7] - 申请需经多环节审批[7] 信息保存 - 拟作处理信息应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8] - 登记事项含豁免披露方式等[8][9] 披露方式与情形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9][13] 惩戒措施 - 不符合规定作处理将对相关人员惩戒[11]
汇成真空(30139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0 20:0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3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决议与薪酬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票数通过[15]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
汇成真空(30139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董事会与股东会决策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7] - 公司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17] 审议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除担保),由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7] - 未达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可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批准,但董事长本人或其关联方为交易对方时,由董事会批准[19]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时,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履行内部批准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1] 重大关联交易要求 - 重大关联交易如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6个月;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23] 特殊情况 - 与日常经营有关的购销或服务类关联交易可不审计或评估,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等7种关联交易可免按本制度履行相关义务[2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关联交易事项[25]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在指定网站和报刊披露,披露时需向深交所提交7类文件[25][2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等13项内容[26][27][28]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30]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批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汇成真空(3013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20:03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开临时会议[9][10]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5]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8] - 委托他人需载明信息,一人不超两名委托[19][21]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6] - 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8]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0] 提案审议 - 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4]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有问题,暂缓表决[35][36]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记录含相关信息,人员签字确认[38][39][40] - 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2] 决议备案与落实 - 秘书报送深交所备案公告,会前保密[4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情况[44]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5][46] - 规则报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解释[48][49]
汇成真空(3013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0 20:03
会议组织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 原则提前3日发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3] 表决与审议 - 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3] - 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同意[4] 其他事项 - 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事项[4]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报告董事会[4][5] - 公司提供便利,指定秘书协助[6]
汇成真空(30139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0 20:03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 ...
汇成真空(3013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0 20:03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 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 ...
汇成真空(3013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0 20: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因规定问题辞职或被解除,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 部分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19] 审议事项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2] 会议资料与延期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2]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获其他利益[3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抵触法律按规定执行[34][3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36]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7]
汇成真空(3013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汇成 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 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 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 ...
汇成真空(30139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0 20:03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价值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商业信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利 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预计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管控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快速反应、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