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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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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内部控制制度
2024-08-22 18:37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健全性、制衡性、合理性和独立性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内部环境: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 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 1 -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 ...
汇成真空: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2 18:3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与表决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5]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18] - 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8]
汇成真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8-22 18:3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报告[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报告[8]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和仲裁事项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所有担保需及时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影响[12]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需报告[14] - 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报告[14]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报告[1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报告[14]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报告[14]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信息报告义务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10][16]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0][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书面告知公司[17]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当日应口头或电话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书面送达相关文件[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任一时点的当日,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7] - 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当日内报告决议情况[18] - 就已披露重大事件与有关当事人签署协议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当日内报告意向书或协议主要内容[18] - 重大事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者被否决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报告批准或者否决情况[18] - 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报告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18] - 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者过户,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的,应及时报告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18] 后续处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应依据规定对上报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处理方式[20] - 发生重大事项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或导致公司受处罚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6]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对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将被追究责任[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3]
汇成真空: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4-08-22 18:37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董事会拟梳理完善30项公司治理制度,11项需股东会审议,19项无需[1][2] - 11项制度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19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 备查文件 - 包括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3] - 包括制定、修订后的制度文件[3]
汇成真空: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8-22 18:37
利润分配规划 - 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3] 现金分红比例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80%[8]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40%[8]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20%[8] 特殊情况规定 - 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投资等支出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特殊情况[7] - 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或资产负债率达70%可不分配利润[10] 决策流程 - 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分红提案交董事会审议[11] - 特殊情况不现金分红需董事会说明并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
汇成真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8-22 18:37
委托理财安排 - 公司拟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2] - 投资产品含结构性、通知存款,不投高风险股票[2] - 额度自2024年8月22日起12个月有效可滚动用[2]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决策并签文件[9] - 公司制定制度防范风险,独董和监事会可监督[14] 审批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同意委托理财事项[16][17][19]
汇成真空: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2 18:37
资金情况 - 文档为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单位万元[1] - 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 关联方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方含控股股东等[2]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关联方含上市公司子公司等[4]
汇成真空: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8:37
资金使用与管理 -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108,598,182.70元[9] -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12] - 同意对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9] - 同意对不超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效期12个月[23] 会议与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8月22日召开[2] - 多项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7]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9日下午14:30召开[30] 制度规划 - 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26] - 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修订多项内部制度[18]
汇成真空: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8:37
证券代码:301392 证券简称:汇成真空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微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黄淑娴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 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
汇成真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2024-08-22 18:37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公司实行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津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 员")。 独立董事津贴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广东汇成真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行。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 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