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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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4 20:5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3年8月1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以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悦 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0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仁信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20:53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的选举和更换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以下简称"股东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以下简称" ...
仁信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订
2023-08-24 20:50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8月修订)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 对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 ...
仁信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8-24 20:50
我们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
仁信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20:50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所列用途使用。上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 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
仁信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20:50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任职资格及行为规范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公司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并可在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 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 偿等内容。如因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因董事出现《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 ...
仁信新材:对外借款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20:50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借款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借款的控制,规避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惠州 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借款行为,指公司向金融机构或法律允许的其他主 体进行债务性融资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借款行为分为短期对外借款行为和中长期对外借款行为。短期 对外借款行为指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债务融资行为,中长期对外借款行 为指期限超过一年的债务融资行为。 第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或财务预算 中的对外借款行为,由总经理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未列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的对外借款行为按照本 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或其他被授权人在做出决策时,遵照各 自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进行,董事会、董事长或其他被授权人做出的决策同时 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六条 本制度的决策 ...
仁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3-06-29 20:41
上市信息 - 公司股票于2023年7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仁信新材”,代码“301395”[3][41] -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44,9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4,362,078股,占比23.71%[7][8] - 本次发行价格26.68元/股,对应的2022年扣非后摊薄市盈率为44.08倍,高于行业平均181.12%,高于可比公司平均69.02%[11] 业绩总结 -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44,132.98万元,同比增长43.81%,净利润同比下滑29.85%[16][17] - 2023年1 - 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7,191.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43.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74%[107][108] - 2023年1 - 6月预计营业收入90,000 - 12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4.17%至增长1.11%[120] 用户数据 -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39,267户[83] 未来展望 - 公司将扩大业务规模,加大研发投入,稳固现有市场并开拓推广业务[182] - 公司预计通过募集资金项目将年总产能提升至48万吨[31] 原材料相关 - 2020 - 2022年苯乙烯采购占全部原材料采购比重分别为97.07%、96.62%和92.84%[18] -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海壳牌的苯乙烯采购占全部苯乙烯采购比例超50%[20] - 公司与中海壳牌签订五年期长约采购框架协议,月度采购或供应量低于合同约定量90%时需承担违约补偿义务[33] 股权结构 - 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后分别持股19.18%、14.08%和10.04%[69] - 员工持股平台惠州众立盈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336万元,持有公司168万股[74] -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众合力及众立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股份[79] 承诺与责任 - 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书等资料有虚假等情况,督促公司回购全部新股及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67] -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招股书等信息披露资料承担法律责任,若虚假将赔偿投资者损失[170][176] - 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承诺若文件有虚假记载等问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71][172][173][175]
仁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6-26 20:58
发行信息 -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362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后总股本14492.00万股[7] - 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6.68元,发行日期2023年6月19日[7] - 募集资金总额96661.64万元,净额88728.27万元[52] 业绩数据 - 2020 - 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11315.80万元、169765.98万元、244132.98万元[36] - 2020 - 2022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6963.02万元、13407.84万元、9406.13万元[36] - 2020 - 2022年度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90%、10.44%和5.25%[31] 原材料采购 - 2020 - 2022年度,苯乙烯采购占全部原材料采购比重分别为97.07%、96.62%和92.84%[27] - 报告期内,向中海壳牌苯乙烯采购占比持续超50%[30] - 2020 - 2022年长约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81.49%、69.52%、83.10%[61] 产品销售 - 2020 - 2022年聚苯乙烯树脂总销量分别为15.24万吨、18.56万吨、27.05万吨[76] - 2022年聚苯乙烯树脂总销量同比增长45.71个百分点[77] - 报告期各期聚苯乙烯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7203.68元/吨、9109.96元/吨和9025.78元/吨[43] 未来展望 - 未来五年提升产能至年产48万吨中高端聚苯乙烯[111] - 以卓威化工为销售平台提升华东市场销售规模[112] - 2023年1 - 6月预计营业收入90000 - 120000万元,净利润2300 - 3100万元[105] 研发情况 - 2020 - 2022年度研发投入分别为4733.25万元、5460.27万元、8898.37万元[97] -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推出9个牌号GPPS产品和1个牌号HIPS,6个GPPS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83] - 形成9项独有的核心技术,申请23项实用新型专利[87] 项目建设 - 在建项目为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拟建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9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年总产能提升至48万吨[41] 公司架构 - 公司全称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15] - 全资子公司为江苏卓威化工有限公司[15] - 实际控制人为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49]
仁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06-26 20:38
发行情况 - 发行股份数量3623.00万股,发行价26.68元/股[2] -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2590.45万股占比71.50%,网上1032.55万股占比28.50%[3] -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1865.85万股占比51.50%,网上1757.15万股占比48.50%[4] 认购情况 - 回拨后网上发行中签率0.0264915733%,有效申购倍数3774.78525倍[4] -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6856163股,金额449722428.84元,放弃715337股,金额19085191.16元[4][5] -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8658500股,金额497808780元,放弃数量和金额均为0[5] 限售与包销 - 网下发行90%股份无限售期,10%限售6个月,限售股份1867922股,约占网下10.01%,公开发行总量5.16%[5][6] - 保荐人包销715337股,金额19085191.16元,约占公开发行总量1.97%[7] 费用情况 - 发行费用合计7933.37万元,含承销及保荐等多项费用[8] - 发行手续费中印花税税率0.025%,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8]